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办愈发依赖电子数据。尤其是如今毒品犯罪网络化态势明显,隐蔽性更强,电子数据取证更加不可或缺。
那么该收集哪些类型的电子数据,又该如何运用这些电子数据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呢?快和源妹一起进入本期《知识源宇宙》,探究电子数据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应用。
应当重点收集哪些电子数据?
在毒品犯罪活动过程中,犯罪分子的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中必定会遗留一些与犯罪行为相关的电子数据。
通话记录
在看货、验货、议价、交易、邮寄、取货等各个毒品交易节点,犯罪分子上下家和其他参与人员之间的通话会相对频繁。通话记录主要记录了相应的通话频次、时间和时长。
聊天记录
手机短信记录、微信或QQ等通讯工具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记录等,很大程度上可以证实毒品犯罪分子与他人沟通联络以及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详细内容和具体细节。
网络连接记录
手机或电脑曾连接过的无线网络名称及时间、路由器的MAC地址、网络IP地址等,可以辅助定位毒品犯罪分子的地址,从而还原某些关键节点。
交易、转账、物流记录
包括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转账记录,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记录及物流信息。犯罪分子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毒品、制毒原料、制毒工具等,平台服务器就会详细地记录下每一笔交易的信息,包含交易双方的信息、交易时间、收发货时间、转账记录、物流信息等。
其他信息
犯罪分子通过朋友圈、抖音、微博、博客、贴吧、网盘、网络聊天室等发布与毒品犯罪活动有关的信息以及注册登录信息等,均会留下相应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注册人身份、登录IP等信息。
如何运用收集到的电子数据?
收集和固定证据只是第一步,正确理解和运用电子数据才是打击网络贩毒犯罪的关键所在。
锁定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
通过犯罪嫌疑人的微信、QQ等即时网络通讯工具以及手机通话记录中涉及案件部分的人员信息,结合同案犯、证人的供述等传统书证,发现涉案通讯人之间的具体联系和身份情况,锁定联系过程和通讯内容,深挖上下家之间的通讯往来,以此确认在案犯罪嫌疑人与犯罪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
加强定罪量刑细节印证
鉴于毒品犯罪的法定刑较重,犯罪嫌疑人大都心知肚明,故常常在讯问过程中有意否认诸如毒品种类、重量、价格等影响量刑的重要因素。
对此种情形,应当就电子数据中涉及双方交易部分的聊天记录、支付记录、银行流水、查获时有同步录音录像、称重录像等证据,再结合有关书证综合确认,以此解决量刑细节认定问题。
查证毒品交易时空轨迹
就电子数据中诸如手机基站信息、通话记录、大数据监控视频等,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材料中对于交易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及过程进行对比组证,对案件发生、交易过程进行充分还原,以得到清楚完整、证据充分的事实。
助力突破“零口供”案件
面对“零口供”案件,要通过电子数据与传统证据交叉组证,使毒品犯罪事实与犯罪嫌疑人之间产生排他性联系。
同时,以时间、客观证据绘制坐标图,让证据与证据之间形成锁链,合力构建严密完整的客观证据体系,由此突破“零口供”的障碍,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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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内容来源:
[1]陈海阳.网络涉毒案件中的电子证据问题[N].中国禁毒报.2022.
[2]梁栋博,张雷.毒品犯罪电子数据类证据审查要点[N].检察日报.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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