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开平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统一检查行动

江门开平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展统一检查行动
2024年04月19日 17:42 羊城晚报金羊网

4月19日,记者从江门开平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近日,开平公安交警大队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摸排工作,开展统一检查行动。

4月16日,开平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走进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摸排检查工作,对各门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标进行检查,确保销售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另外对门店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登记台账进行检查,核实销售记录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查验区设置是否标准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流程。检查门店销售的安全头盔质量是否符合3C认证标准,确保安全头盔质量,为骑乘人员提供良好的头部保护。

此外,在开展检查行动中,车管所民警在新昌购物街查纠“爱玛”“台铃”两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涉嫌盗用“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的外观标识,虚假宣传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误导欺骗群众,民警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马上拆除整改,并现场向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负责人进行教育告诫,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讲,重点讲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做到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并给销售门店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包括交通安全手册、宣传海报等,以便销售门店能够派发给顾客,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据悉,此次共检查2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3家摩电销售店。教育告诫相关无证商铺2间,警告相关人员4人,清理违规广告2条。下一步,开平公安交警车管所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让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开平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要选择正规门店、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有产品合格证明、三包有保障的产品;切勿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擅自更换超过48V的蓄电池容易造成电气线路过载发热、绝缘老化、短路等故障,引发火灾事故;要避免车辆和电池“超期服役”,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更换。

文、图 | 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开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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