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高龄申领信用卡,逾期后银行诉求高额息费被法院驳回——秦阿姨的遭遇引发了不少银发群体的共鸣。法院的判决厘清了权责边界,更敲响警钟:当金融机构将业绩算盘打到认知能力衰退的高龄老人身上,所谓“适老化服务”便沦为空谈,银发经济的善意底色也随之褪色。
日前,有媒体揭露一起法院判例,秦阿姨在78岁高龄时向银行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因欠款未还累积下5000余元的逾期本息及相关费用,被银行告上法院。近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银行存在办理信用卡时对老人年龄等资质审核不严、未送达领用合约等情形,最终没有支持逾期利息和费用,仅判决秦阿姨偿还欠款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此案的核心矛盾,绝非简单的“欠款纠纷”,而是银行对自身风控底线的主动失守。案涉信用卡明确定义申领年龄上限70周岁,秦阿姨办卡时已超龄8岁,且司法鉴定证实其当时已出现明显老年痴呆症状。银行本应尽到更为审慎的审核义务,却让超龄且认知存疑的老人顺利开卡,甚至未送达领用合约、未提示息费条款。这种“审核放水”的背后,本质是业绩导向下对老年群体权益的漠视,是将高龄老人的认知短板当成了业绩增长点。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案与当下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202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强老年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消费权益保护,加大对涉老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也专门出台措施,强调金融机构需强化行为管理,保护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但秦阿姨案中的银行,显然将这些要求抛诸脑后,把违规办卡的风险完全转嫁给了认知薄弱的高龄老人,与“服务银发经济”的初衷南辕北辙。
法院驳回银行高额息费诉求的判决,实则是对金融机构“适老化义务”的强制厘清。高龄老人并非不能参与金融活动,但金融机构必须匹配对应的风险防控与权益保障机制。正如承办法官所言,银行不仅要严守资质审核底线,更应充分履行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这意味着,面对高龄群体,银行不能简单套用常规业务流程,而需建立特殊审核机制,比如核实认知能力、要求家属协同、明确风险告知等,而非放任“带病办卡”。
文|羊城晚报财经评论员 戴曼曼
图|AI制图
责编丨戚耀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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