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元旦假期开启
春节也已然不远了~
不少人想买点烟花爆竹
增添节日氛围
朋友圈里也出现了
各种烟花爆竹的广告
但你知道吗
这可是违法的
已有多人因此被抓!上海也有!
“小金鱼烟花” “顺风车灯笼”“仙女棒”……这些名称充满趣味的物品,实则是未经许可、非法储存的危险品。

近日,静安警方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相关非法销售广告后,宝山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锁定区内某一家公司。经查,该公司法人史某正是网上销售信息的发布人。民警现场查获一整箱来历不明的烟花爆竹,原来史某于2025年12月初通过网络渠道,以3600余元的价格购入两箱烟花爆竹。其中一箱已寄赠外地友人,另一箱则通过物流运抵其公司。

史某原本计划将这批烟花留作自用,但在利益驱动下,在自己的社交群中发布销售广告,企图赚取差价。所幸广告发布后尚未售出任何产品,民警便已上门查处。
静安公安分局宝山路派出所民警徐霆表示,目前,相关的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涉案人员也被依法行政处罚。“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海市外环以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城市安全,如有相关违法线索也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据此前消息,2025年11月以来
上海警方接连破获相关案件20余起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余名
收缴非法烟花爆竹900余箱

此外,多地警方
也通报多起相关案例
提醒市民
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案例一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发现一住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揽销售烟花爆竹,立即进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内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共计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5年12月23日,山东寿光,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从中牟利。目前,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义,民警在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中,获取有人利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的线索。经调查,在陈某某家中查获16个品种烟花爆竹共计76件。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消防普法
售卖烟花爆竹需要取得什么证?
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能在网上进行买卖吗?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特别注意
转发售卖烟花爆竹的网络信息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
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烟花爆竹
每一次绚烂绽放的背后
都潜藏火灾风险
它的危险存在于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
多个相关环节
新年、春节临近
烟花爆竹购买、燃放
将迎来高峰期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请查收









来源 | 新闻坊、中国消防、寿光公安、武义公安、淮南警方、应急管理部等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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