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楚是一家主营取暖设备的家电企业物流主管。进入冬天以来,公司取暖设备的生产量上升,2024年12月份小楚也因此加班了好几天。昨天,小楚在签收工资时,发现公司没有支付他上个月的加班工资。对此公司的说法是,临近春节,公司决定用三台公司生产的取暖器,来替代上个月的加班工资。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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