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丽斯连续2次被责令整改 屡遭曝光如何让消费者放心?

真丽斯连续2次被责令整改 屡遭曝光如何让消费者放心?
2022年06月07日 23:04 清扬君

近日,广东真丽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简称“真丽斯”)被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2次通告责令整改。

2022年6月2日发布的《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一期》显示,位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龙港路的真丽斯在2022年4月15日检查时,被责令整改,检查人员为吴灵杰、谢兴、刘晓锋。

同日发布的《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2022年第一期》显示:位于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龙港路的真丽斯在2022年5月12日检查时,被责令整改,检查人员为谢兴、刘晓锋、黄林珊。

起初,清扬君以为看错了,细看发现两个公告并不相同。不一样的地方有3处:

1、检查事由不一样,一个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常规检查,一个是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类似于突击检查)。

2、检查人员不一样,前者是吴灵杰、谢兴、刘晓锋,后者是谢兴、刘晓锋、黄林珊,2次检查有一个检查员变动了。

3、检查日期不一样,一个是2022年4月15日,一个是2022年5月12日。

相隔不到一月,真丽斯连续被2次责令整改,虽然问题不算太大,但一个月内被2次责令整改,在化妆品界也不常见。这或许说明真丽斯没有整改到位,或者说有很多地方需要整改,总之真丽斯好像并不能让消费者那么放心。

值得关注的是,真丽斯官网宣传的资料显示:真丽斯创立于1995年,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先后与国际500强原料商(德国巴斯夫、日本花王、瑞士奇华顿等)建立长期合作,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与韩国科丝美诗(广州)、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广东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科学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建立产学合作,拥有自主专利39项,上市产品品类共计1千多个,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稳步前进。先后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广东省功能性化妆品技术研究中心”、“揭阳市功能性化妆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揭阳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并通过了欧美GMPC、ISO22716国际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认定。

清扬君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真丽斯以往曾涉及多起质量问题。

2021年11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关于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称,广东真丽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真丽斯柔润倍护手足霜(标示批号:HK131-6047)菌落总数不合格。

2017年12月13日,齐鲁晚报网报道了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经营环节化妆品品100批次中,3批次被检出不合格。其中,河口区朝阳街爱美丽化妆品商店销售的标称为广东真丽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BJ165-D051的30g/瓶规格的香梨手霜,被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不合格。

2017年12月8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关于重庆市2017年化妆品风险监测问题产品(第一批)的风险警示》中,标称广东真丽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梨手霜(规格型号:30g/瓶;生产日期/批号:BJ165-D051)样品被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不合格。

行政处罚书《揭东市监行处字〔2021〕84号》显示,当事人真丽斯应吉林市永鑫万客隆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娇兰佳人化妆品店、内蒙古包头丽妆化妆品名店共三个客户要求生产该款真丽斯柔润倍护手足霜(抽检批号HK131-6047,60g/支,限期使用日期20230105,生产者:广东真丽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真丽斯柔润倍护手足霜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结论为结果不符合规定;造成该批次真丽斯柔润倍护手足霜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在仓储运输过程中因光照日晒等外界条件影响造成菌落总数超标。被揭阳市揭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20.8元、罚款13000元。

行政处罚书《揭食药监妆罚〔2016〕001号》显示,2016年8月11日,因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水感防晒乳液SPF30PA++,被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计7200元,共计罚没款9600元。

此外,真丽斯的产品还被曝光多起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书《揭东工商行处字〔2015〕44号》显示,2015年9月30日,真丽斯违反广告管理,被责令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为虚假宣传,真丽斯还被多个消费者起诉,还被强制执行63400元((2022)粤0117执1169号)。

不过,这都是过去,作为一个对消费者负责的企业,必须要坚守生产和宣传的底线,才能对得起购买的消费者,也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过去得到的种种荣誉,否则早晚会被消费者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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