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睿盈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铅超标产品 才被罚没8万多?

广州睿盈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铅超标产品 才被罚没8万多?
2022年06月14日 22:54 清扬君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大家对假冒伪劣产品深恶痛绝,但监管部门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只是杯水车薪。清扬君并不是说监管部门不作为,更多的原因是法律滞后所致。

2022年6月13日,信用广州官网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穗云市监处字[2022]406号》显示,广州市睿盈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睿盈”)销售其委托广州雅心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贝倍健婴幼儿热痱粉产品(批号:RY200422MA01)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显示不合格。

2021年11月29日,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出具《检验报告》(No:2021a12359),显示上述贝倍健婴幼儿热痱粉产品(批号:RY200422MA01)经检验铅含量为16mg/kg,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经查,2020年4月22日,广州睿盈使用非正常采购的800包热痱粉半成品(未查验供货商经营资格,也未索取半成品的检验报告)生产了720盒贝倍健婴幼儿热痱粉产品(批号:RY200422MA01),产品外包装标识有“制造:广州雅心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兴村仁胜街89号B栋、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234”等信息,且未自检和留样。之后,广州睿盈将720盒产品进行销售。

2022年1月17日,广州睿盈召回了440瓶不合格的贝倍健婴幼儿热痱粉产品(批号:RY200422MA01)并退还货款3942.40元。根据广州睿盈生产销售及召回的情况,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生产上述不合格产品的货值为6451.2元,违法所得2508.8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广州睿盈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没收广州睿盈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2508.8元,罚款86035.2元,合计罚没金额88544元。

《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化妆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有意思的是,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贝倍健婴幼儿热痱粉产品时,发现被举报产品为粉单元化妆品,而广州睿盈持有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193)中并不含有该项经营许可。

清扬君认为,监管部门可能认为广州睿盈对其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七条“当事人违法行为不具有从重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等情形,在法定处罚幅度中限依法给予一般处罚”规定,决定按照一般处罚情节给予行政处罚。但实际上,广州睿盈2014年就成立了,作为从业多年的化妆品制造商,对行业法律法规应该了然于胸,更应该照章办事,但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广州睿盈一边购买添加违禁成分的半成品,而且是给婴幼儿使用;一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假冒许可证编号和冒用厂名厂址,性质极为恶劣。

试问这样顶风作案的厂商是否该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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