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牙刷支撑不了素士科技上市? 创始人或面临对赌压力

电动牙刷支撑不了素士科技上市? 创始人或面临对赌压力
2022年08月04日 22:46 清扬君

2022年8月3日,深交所官网披露深圳素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素士科技”)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小米生态链企业风险

素士科技旗下“素士”品牌电动牙刷经过演员檀健次代言,李佳琦、罗永浩等带货,已经变成了市场上的网红产品。而且素士科技还是一家小米生态链企业,其自身定位于专注个护小家电的企业,2019-2021年,素士科技与小米集团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6.28亿元、8.31亿元和10.4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61.31%、60.60%和 55.81%,小米集团通过其控制的天津金米持有素士科技8.57%的股权,小米集团的管理方顺为科技持有素士科技10.9%的股份,小米集团合计持有素士科技19.47%的股权,是仅次于实控人孟凡迪的第二大股东。

据了解,素士科技与小米通讯的合作销售模式以分成模式为主,少部分产品为直销模式。分成模式,即公司按照基础采购价将定制产品销售给小米通讯,小米通讯根据定制产品最终销售产生的净利润与公司按照约定比例分成,公司的分成模式销售的产品为米家品牌产品。直销模式即指公司按照市场化价格的定价原则,直接销售给小米通讯,后续不再有分成利益分配机制,小米直销模式销售的产品为米家品牌产品及部分自有品牌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小米生态链企业中针对三大产品品类米家定制品牌产品还有其他定制厂商。

 

素士科技为小米生态链提供电动牙刷、冲牙器、剃须刀和电吹风,而无锡青禾小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须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追觅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分别为小米生态链提供电动牙刷、剃须刀和电吹风产品。

尽管小米集团是素士科技的第二大股东,但素士科技对小米营收的依赖度过高,一旦被小米集团更替指定产品供应商,或因小米集团销售下降,素士科技将面临巨大业绩波动风险。

销售费用居高不下

素士科技官网显示,素士科技(soocas)成立于2015年6月,主营个人护理小家电产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公司旗下产品包括口腔护理类的电动牙刷、冲牙器,美发护理类的电吹风及仪容修剪类的电动剃须刀等产品及相关配件。拥有“素士”、“Airfly”、“品敬”等自有品牌系列产品以及“米家”品牌系列产品。

素士科技的产品分为三大品类,分别为口腔护理产品线,产品包含智能声波电动牙刷,冲牙器,高端牙膏等产品;仪容修剪产品线,产品包含旋转电动剃须刀,鼻毛修剪等产品;头发护理产品线,产品为负离子电吹风。

在小米集团大力支持下,素士科技业绩稳步攀升,2019-2021年,素士科技营收分别为10.25亿、13.71亿、18.71亿元,但其净利润却不高;同期净利润分别约为3637.59万元、6981.81万元、1.29亿元。

 

目前,素士科技采用线上及线下结合的销售模式,线上销售主要通过天猫、京东、小米商城、有品、抖音、小红书、拼多多、苏宁、唯品会等国内主要电商平台销售。公司通过线上多类型广告投入以及网络红人、KOL 直播带货等新兴营销模式,扩大品牌影响和产品覆盖。

值得关注的是,素士科技的销售费用一直居高不下。2019-2021年,素士科技的销售费用分别为5亿元、4.59亿元和6.51亿元。

这说明素士科技在各渠道并未形成有效的品牌效应,其产品附加值和毛利较低。

知识产权风险

素士科技持有的专利号为 ZL201820512427.3 的实用新型专利“毛发修剪器传动机构”于 2020年11月被焕醒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5月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宣告发行人持有的该专利权全部无效;公司提起诉讼,该案件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

素士科技持有的专利号为 ZL202021460879.5 的实用新型专利“恒温式冲牙器”分别于 2021年9月、2021年10月被刘为丽、孙鹏帅提起无效宣告申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因无效宣告请求人刘为丽于2021年10月8日提交了撤回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书面声明,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发行人该案的审理结束,目前由孙鹏帅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仍在审查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尚未就前述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

素士科技持有的专利号为 ZL201821201835.3 的实用新型专利“电动剃须刀”于2020年11月被焕醒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1月 25 日作出第5270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 ZL201821201835.3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素士科技持有的专利号为ZL201830098950.1的外观设计专利“电吹风”于2021年5月被宁波艾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11月19日作出第5267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 ZL201830098950.1 号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

案号《(2021)沪73知民初1246号》显示,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诉素士科技、上海京东才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止制造、销售以及许诺销售侵犯原告ZL200780042884.5号发明专利权的电动剃须刀产品;销毁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全部专用模具、设备,以及被诉侵权产品、半成品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暂计人民币50万元,合计涉案金额105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截止目前,素士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在境内共拥有282项专利,而未来素士科技或面临更多知识产权风险。

对赌风险

补充法律意见书显示,素士科技与全体股东于2020年7月30日签订了舒可士(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合同约定投资人权利的优先性,包括清算优先权、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和共同出售权等,这些特别权利将在素士有限递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时终止,并在素士有限首次公开发行被撤回、失效、否决时自动恢复。

其中《合资合同》第八条(赎回权)涉及素士的有限义务,虽然招股书中未对有限义务具体内容进行披露,但根据公司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中显示的多项对赌条款则基本可以确定,若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上市,创始人则面临支付此前被投金额并及10%-15%的利息的压力。

如今终止IPO,素士科技或面临巨大的对赌压力。而这个压力是否影响素士科技能否正常经营,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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