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媒体报道,2025年6月21日,泰国消费者保护警察总队司令帕塔纳萨·布帕苏万上校接到举报,称一名中国投资者租用位于曼谷空三哇县邦灿镇潘亚拉姆因特拉巷的一处房屋,用于存放待售的电子烟,遂命令消费者保护警察第一总队警司克拉乌特·桑塔维苏克上校、警司基蒂波特·孔松农中校和打击犯罪第六总队副警司蒂蒂瓦特·尼孔中校前往现场进行检查。

现场发现,35岁的B某和44岁的Y某(均为中国公民)坐在电子烟生产车间里,屋内还有五名缅甸工人正在生产重新包装并注入新烟油的电子烟。
他们带来了订购的新电子烟设备以及装满烟油的二手电子烟,这些电子烟被再次使用后,被密封包装,装箱后通过网络销售给泰国客户。

据了解,对于涉案电子烟,制造商将订购的电子烟设备(包括已用完的香烟)重新注入新烟油,以便再次使用,然后装箱装箱,使其看起来像新的一样,再次发送给客户。

此次检查发现了3200支成品电子烟、电子烟替换装以及大量电子烟生产设备,总价值约150万泰铢。警方根据《消费者保护法》(B.E. 2522)和《海关法》(B.E. 2560)提起初步指控。嫌疑人和证据已被移交至消费者保护警察第一分局进行起诉,并将扩大调查范围,逮捕涉案人员。
【编辑团队】小申、思思、瑶瑶、YY
【信息来源】https://www.matichon.co.th/local/crime/news_5241460
https://www.dailynews.co.th/news/48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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