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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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3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如果纳税人有在2023年发生、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以下两种情形无需补税
01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即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未超12万元,无论补税金额多少,均可免于办理补税。
02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即补税金额未超400元,无论综合所得年收入多少,均可免于办理补税。
以下情形需及时补缴税款
如果您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
超过12万元
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
超过400元
那么就需要及时补缴税款
办理个税汇算时系统会显示
“应补税额(元)”
需要按照提示进行补缴
![](http://k.sinaimg.cn/n/sinakd20240624s/260/w900h1760/20240624/5288-b3f7d53da590d1a88f18e742a2f1a575.jpg/w700d1q75cms.jpg)
![](http://k.sinaimg.cn/n/sinakd20240624s/122/w796h926/20240624/19ed-f1aa7c34222f9188beeb991bfdbec44d.jpg/w700d1q75cm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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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如实办理汇算
是纳税人的义务
如果您存在应办理未办理
汇算等涉税问题
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
并通过电子或书面等方式
发送税务文书
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
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
立案检查
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
加处罚款
同时纳入
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
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
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http://k.sinaimg.cn/n/sinakd20240624s/233/w1080h1553/20240624/e987-0330e7884f3ad7537941de89dbe3edc9.jpg/w700d1q75cms.jpg)
![](http://n.sinaimg.cn/finance/pc/cj/kandian/img/article_pic0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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