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11月4日(通讯员 孙立锋 刘国兴)10月27日凌晨2点多,招远交警接群众报警,称在天府路北园路口,有辆车停在左转车道上迟迟不动。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白色轿车停在左转车道停止线处,民警敲车窗询问,车内驾驶员毫无反应,打开车门,发现驾驶员在车内呼呼大睡,车内有一股浓烈的酒气。
经过数次呼叫,男子才缓慢醒来,但仍言语不清,却辩称是走路到的该路口。
经调查,该驾驶人步某1时35分驾车停至该路口,一直到2时19分民警赶到现场,车辆未移动过。
经呼气酒精检测,步某达到醉驾标准。民警依法带其到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其血液内乙醇含量高达235.87mg/100ml,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饮酒后意识模糊,开车上路极易造成祸端,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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