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案”里的情理法

一件“小案”里的情理法
2024年11月26日 10:45 齐鲁法制网

齐鲁法制网11月26日(通讯员 王佳丽)“8500元,我去哪弄这么多钱啊!”面容憔悴的张某趴在调解室的桌子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着。

这是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纠纷。张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经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方车辆维修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向张某代位求偿,遂成本诉。

起初,调解员认为,该案案情简单、争议也较小,应该很快就能化解,然而多次拨打张某电话,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在多番劝说和引导下,才最终同意到法院当面调解。

寓情于法,解当事人心结

从见到张某第一面起,调解员就敏锐察觉到,面前这个面容憔悴、身形佝偻,表现十分拘谨的张某并不是故意拖延还款,背后可能另有原因。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先向张某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告知其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谁料,张某却突然情绪激动,语无伦次地描述着事故发生经过及交警处理情景。原来,在张某看来,他驾驶三轮摩托车转弯,对方车辆从后面撞击他的车,应该对方全责。再加上面对交警时内心过于紧张,没有听清《事故认定书》内容,也没有进一步询问和了解,因此,张某一直认为自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员耐心向张某解释《事故认定书》内容以及对方车辆已经维修、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情况。至此,张某终于明白自己确实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如我在诉,解群众急难愁盼

张某自身患有残疾,没有稳定工作和住所,日常多以捡废品为生,去年读高中的儿子因意外受伤,更是借了不少钱,生活可以说是举步维艰。

如何在法律和温情间寻求契合点,做到情理法相交融?调解员首先安抚了张某情绪,同时联系原告代理律师以及原告某保险公司威海分公司,协商费用减免问题。然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也只争取到了2500元的减免,这也是该公司所能给予的最大限额。

在得知这个结果后,张某仍觉无力承担。调解员一边安抚张某,一边继续与保险公司威海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联系,详细告知张某情况,并上传了张某双手残疾的照片,希望他们可以据此向省公司提出申请,上调减免额度。

就这样,调解员频繁往返于法院和保险公司,一次又一次地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费用减免问题,并最终为张某争取到了4500元的减免。

释法明理,力促案结事了

面对4000元的还款数额,张某情绪明显缓和不少。调解员趁热打铁,耐心为张某分析,如果不能成功调解,案件就要进入诉讼程序,除了要承担8500元维修费外,还得承担一定诉讼费用,并且往来法院参加庭审,也会影响当前工作、生活。

一番“交心”的沟通下来,张某当即表示同意调解,但希望能够分期付款。调解员深知,当下这种情况,一旦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极有可能还要进入执行程序。于是,再次对张某进行释法明理,张某也明白了调解员的“用心良苦”,当场筹措了4000元钱,转到了保险公司指定账户,纠纷得以在诉前圆满化解。至此,已经过去了整整四个小时。

临走前,张某还一直和调解员说,“真的谢谢您,您让我觉得,这生活还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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