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促消费二十条看如何激发平台企业提振消费效能

从促消费二十条看如何激发平台企业提振消费效能
2023年08月01日 16:20 沈建光

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提出稳定大宗消费、扩大服务消费、促进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等六方面共二十项措施。

其中,在新型消费方面提出发展即时零售、智慧商店等新零售业态;促进居民耐用消费品绿色更新和品质升级”;汽车消费方面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服务消费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农村消费方面明确“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等。这些都将推动消费的持续性恢复,但短期之内扭转消费趋势还需要扩张性的财政措施配合

我们前期文章《激发平台企业提振消费效能》提出的加大绿色智能消费支持、推广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释放农村县域消费潜力、通过大中小企业协同脱困扩大消费收入支撑等建议,都在这促消费二十条中得到了体现,并进一步提出了扩大财政支持的措施。具体请参阅全文。

文| 沈建光、朱太辉  首发于《中国金融》2023年13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提振消费需解除三大制约因素

2022年的社会零售增速为-0.2%,不论是与2020~2021年的复合增速3.9%相比,还是与疫情前2019年8.0%的增速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进入2023年后,出行修复带动接触性消费快速反弹,拉动1~2月社会零售增速回升至3.5%,3~4月社会零售同比虽仍在上行,但主要受2022年同期低基数推动,消费恢复动能已在趋缓。从环比来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社会零售环比为0.49%,高于2020~2022年同期,但明显低于疫情前的均值水平(2015~2019年同期的均值为0.77%)。持续提振消费,还需要解决好就业收入、消费信心、收入分化三方面的制约因素。

一是企业经营承压、结构性失业突出,收入增长放缓。2022年以来,受中小企业和平台企业经营压力持续较大(2023年1~4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20.6%)、房地产市场持续下滑(2023年4月房地产投资同比降幅扩大至7.2%)等因素影响,城镇调查失业率高企,16~24岁失业率长期维持在17%左右的高位(2023年4月更是超过了20%),居民收入增长明显放缓,极大限制了消费能力。2023年第一季度,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仅为3.8%,不及4.5%的经济增速。考虑到青年失业率存在季节性,每年7月的毕业季一般是年内高点,预计接下来青年失业率仍处于高位,削弱了消费恢复的收入支撑。

二是不同群体的收入分化拉大,制约了消费全面回暖。一般而言,低收入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更高,收入分化扩大不利于消费潜力释放。疫情暴发以来,我国城镇和农村地区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差距均有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收入五等分划分,2022年全国最高的高收入组与最低的低收入组的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021年的10.3提升到了10.5。2022年代表奢侈品消费的金银珠宝类零售三年复合增速达8.1%,明显超过整体限额以上商品零售增速(4.6%),也表明疫后高收入人群受冲击相对更小。进入2023年后,必需消费边际转弱,限额以上零售品类中,4月份,药品、粮油食品、饮料、日用品、烟酒等环比也处于多年以来的低位;大宗消费乏力,4月份,通信器材、汽车环比均处于多年同期低位,房地产相关品类消费持续低迷。

三是消费信心持续低迷,居民部门主动“去杠杆”。抗疫三年持续消耗叠加就业收入预期转弱,导致居民资产负债表受损,表现为储蓄意愿大幅增加、消费意愿大幅降低。2022年居民存款大幅增加17.8万亿元,创历史新高,较2021年的新增存款高出了约8万亿元。进入2023年后,第一季度居民新增存款近10万亿元、远高于历史同期,而4月居民新增中长期贷款-1156亿元,净偿还规模创有统计以来新高,居民资产负债表收缩值得关注。同时,人民银行调查数据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倾向于“更多消费”的居民占比仍处于低位(23.2%),而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占比仍处于高位(58.0%)。

平台企业促消费作用大幅提升

一是大大提高消费供需对接效率。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平台企业已成为众多产业链供应链的“链长”,打造了连接消费用户、生产企业等多方主体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促进了消费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网络购物、网络直播、即时通讯等16个互联网应用领域的平均用户规模达6.7亿人,各类互联网平台成为了这些产业链供应链的“链长”,其中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网络支付等行业的网民使用率超过了80%,网络购物的网民使用率近年来维持在80%左右。其中,像京东这样定位于以供应链为基础的技术与服务企业,运营着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库存量单位(SKU),一头连接着全国各个城市的中小门店、制造工厂,另一头连接着数亿级的消费者和采购企业,在保障产供销对接、供应链协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推动城乡消费双向融合发展。近年来,一些平台企业积极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服务,大力建立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打破了城乡之间的市场分割,实现了农产品上行与工业品下乡的同步推进,有效促进了城乡消费的融合发展。一方面,一些平台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物流服务,对行政村的覆盖大幅提升,众多乡镇已经实现“当日达”或“次日达”,带动了中小城市、县域农村线上消费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一些平台企业依托自身的电商平台、科技能力和社会供应链服务,对接全国各地的农特产地及产业带,直连各地的蔬菜和农牧基地,帮助拓展偏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农牧产品、手工产品的销路,推动了特色农牧产品和手工产品的品牌化、规模化、优质化发展。

三是加快消费新场景新模式发展。近年来,互联网平台企业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网络视频、网络社交等新型消费的同时,利用自身的客户积累和技术优势,不断拓展线上医疗、线上教育等新型数字消费场景,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极大地改善了消费体验和便利度。与此同时,一些平台企业整合供应链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客户流,遵从市场需求导向,创新推出了智能化的C2M反向定制供应链,从消费者差异化需求出发驱动生产,大大提升了生产企业的新品开发能力,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与平台企业合作,积极推进场景金融服务,提升数智化风控能力,消费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大大改善。

四是强化不同地区消费价格联动。2012年以来,我国CPI一直处在较为温和的波动区间,尽管自2020年开始,新冠疫情下物价波动加大,但近十年内的平均CPI涨幅在2%左右,远低于2002~2011年2.5%的平均涨幅。这背后固然有全球化、老龄化、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的确不可忽视。具体而言,电商平台拓宽了市场边界,降低了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拥有了更大区域范围的商品选择权,减少了厂商差别化定价;促进了市场竞争,降低了商品价格的黏性;实现了线上线下消费联动,平抑了整体的商品价格;促进形成理性价格预期,如疫情期间在全国市场统一匹配产品供需,且将需求信息向生产端传递,实现补充急缺用品生产、减少供需缺口,快速平抑了价格波动。

全面激发平台企业提振消费作用的建议

2022年12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充分认识到平台企业发展对促消费、扩内需的积极作用,要求将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同时还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2023年4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头部平台企业探索创新”。下一步,建议从以下方面出台具体措施,全面激发平台企业在推动消费恢复和支持消费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一是加大中央财政促消费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与平台企业联合发放消费券。从中国香港地区以及美国的政策实践来看,疫后针对居民的财政补贴增加了居民收入、避免了资产负债表受损,带动了消费快速复苏。我国2022年实施的汽车购置税减免政策,也带动了汽车消费的大幅反弹。2023年,财政政策特别是中央财政还有积极加力的空间,鉴于我国企业和居民社保及公积金负担较重,针对积极合规缴纳社保的企业进一步降低社保、公积金费率,可以增加居民当期可支配收入,企业经营状况改善也会带动其消费性支出。同时,应尽快厘清消费券的迷思,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统筹支持地方政府加大消费券发放力度,尽快缓解居民收入下降、信心不足对消费恢复的制约。在发放模式上,建议采取“财政补贴+企业折扣+平台让利”“线上消费+线下消费”的组合模式,放大消费券杠杆效应,同时利用数字科技手段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针对性投放力度。

二是对于绿色智能家电电脑下乡和以旧换新,加大财政资金补贴。2009~2012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表明,加大财政对家电消费的补贴(消费券),短期有助于带动消费快速恢复,长期还可以发挥推进消费升级、带动企业生产、改善财政税基等功效。2022年7月,我国出台了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手机等消费若干政策措施,虽然在改善家电消费和促进消费升级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建议借鉴乘用车购置税减免政策,将财政支持与刺激家电、电脑消费政策有效结合,利用平台企业的线上销售网络和配送网络,在全国范围内,针对绿色智能电器下乡和以旧换新,加大财政补贴,进一步打开家电消费的发展空间,并同步推进家电等行业的绿色化智能化升级。

三是支持平台企业创新消费模式和场景,打开县域农村下沉消费市场。尽快出台支持平台企业境内外上市、推出平台企业投资“绿灯案例”等具体举措,释放平台企业的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发挥平台企业在发展新型消费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广反向定制,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将药品网络销售、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支付与报销平台、处方流转平台,加快互联网医疗等线上服务消费。同时,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设施体系,培育农产品网络品牌,改善农村电商配套服务,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充分满足县乡居民个性化、多元化、中高端消费需求。

四是支持平台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纾困,改善消费恢复的就业收入基础。当前,平台企业,特别是一些兼具实体性、科技性、产业生态型、网络外部性的“新型实体企业”,已经与广大中小企业形成了密切的业务联系和良好的产业生态,而企业利润负增长弱化了直接减税降费的政策效力。建议改变直接对小微企业进行减税降费的纾困思路,加大对平台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补贴,借助平台企业对中小企业发放采购券,由平台企业带动广大中小企业融合脱困,以此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和居民的就业压力。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与平台科技企业合作,推广应用供应链金融科技,通过数字化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与产业供应链发展的“双链联动”,更好地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