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红
扬子新材的立案调查尘埃落定。近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8年至2020年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等问题,证监会对扬子新材进行行政处罚,罚款450万元,对时任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扬子新材表示,至此,公司历史包袱基本出清,有望快速回归正轨,轻装上阵。
扬子新材在有机涂层板行业深耕20余年,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34亿元。
近年来,扬子新材确保新材料业务稳健经营,严格把控产品品质,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同时,持续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公司风险,为公司后续实现更好的发展扫清障碍。
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目前公司已完成PET覆膜板试生产开发,环保型PVDF、医药GMP专用有机涂层板进一步深化开发,HAS恒耐板产品工艺不断探索并成功批量生产等。
展望未来,扬子新材表示,公司首先确保新材料业务稳健经营,做好公司发展的压舱石;同时,积极尝试在国家支持和鼓励的新能源行业中选择合适的细分赛道,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形成新材料与新能源“双新驱动”的协同发展战略。
(编辑 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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