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4月25日,尖峰集团发布公告称,近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标志着该药品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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