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汉马四家子公司重整案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ST汉马四家子公司重整案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4年06月21日 23:48 证券日报之声

本报记者 黄群

6月21日,*ST汉马发布公告,公司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重整案中涉及的《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关于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虽然这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是两个常规议案,却显示了债权人对目前公司重整计划的支持,当前公司重整计划进展顺利,生产经营也保持正常。”*ST汉马证券部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备战表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公司管理人一般会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申报审查情况的报告,选举产生债权人委员会。有的管理人也会将管理人报酬方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后续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方式等一并提交审议和表决。

*ST汉马原为华菱星马,公司主营业务为专用汽车、重卡底盘、重卡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等。2020年,由于国内重卡和专用车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引入吉利商用车集团入主,希望扭转业绩颓势,但随着终端需求持续萎缩,2020年至2023年公司业绩均处于亏损状态。

由于2023年末净资产为负值,*ST汉马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今年4月1日,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在此之前,*ST汉马为避免退市,已经在紧锣密鼓地推进重整事宜。

今年2月19日,*ST汉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整及预重整议案。2月23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2月27日,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拟向马鞍山中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3月1日,法院决定启动五家子公司的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4月19日,法院裁定受理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四家*ST汉马子公司的重整申请。5月31日上午9时30分,上述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形式召开,完成了既定议题,并对《议案》和《方案》进行表决。6月20日下午5时,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期限届满。结果显示,《议案》和《方案》均获得通过。

“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依据破产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须对破产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一方面着手进行各类债权核查和确权,一方面聘请专业机构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一位破产重整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般而言,在完成前述工作后管理人会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对各类债权进行确认和分类。完成此项工作后,管理人会招募或遴选重整投资人,在第二次债权人大会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这也是重整过程中最核心的环节。方案通过就意味着进入重整执行程序,资金到位并完成偿付后,企业便脱离债务困境,实现重生。

尽管当前重整进程较为顺利,但投资者担心的是,*ST汉马逾期债务在不断增加。

6月21日*ST汉马公告,自5月28日至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芜湖福马新增债务逾期本金1.1亿元。叠加此前已披露的逾期债务,目前*ST汉马累计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4.51亿元。

对此,*ST汉马表示,公司将加紧推进清产核资、债权申报及审查、引入重整投资人等工作,并结合上述工作的沟通情况编制初步的重整方案。

前述业内人士进一步称,*ST汉马进入破产程序后,各类债务自动停止计息,这是破产法对企业及债权人的一种保护。但当前公司仍需要与时间赛跑,管理人要积极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重整方案设计等工作,以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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