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4日晚间,楚江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楚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6.10元/股)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触发“楚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楚江转债”。
(编辑 赵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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