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芗逸
12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个人养老金制度,《通知》明确,扩大实施范围、优化产品供给、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领取条件和办法、加强综合监管、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要点速览:
1.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2.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3.丰富产品种类。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4.增加领取情形。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截图
(编辑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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