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今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今日起施行!
2026年02月01日 17:58 证券日报之声

本报记者 张芗逸

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保障现金收付便利性、整治大数据“杀熟”……一大批新规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影响你我生活。

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推动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发展托管业务,加强风险管理。

《管理办法》共五章49条,包括总则、托管职责、管理要求、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等部分。《管理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概念和开展业务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应当符合的要求。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托管业务治理架构和管理体系制度,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当的托管服务。同时,《管理办法》也进一步强化了持续监管措施、监管处罚、数据报送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制度安排。

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机构发行或者销售、交易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金损失的投资型产品,以及保险产品,其适当性管理适用《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共五章四十九条,对金融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进行规范。对于投资型产品,要求金融机构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将投资型产品的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开展风险提示等。对于保险产品,要求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与保险销售资质分级管理相衔接,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及财务支付水平评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产品,还需开展产品风险评级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防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构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发展下的现金便利流通环境。

《规定》明确,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尊重社会公众对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法》要求平台在其平台规则中明确信息安全条款,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具体规范以及平台内经营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等。同时,《办法》明确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平台规则损害会员权益等。

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压实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违法商品或者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直播间运营者使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标识,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该人物图像、视频由人工智能等技术生成。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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