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4月13日,中超控股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于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10日披露《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等相关文件,并于2026年3月3日对预案进行了修订,披露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若公司再融资项目获得批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公司公告。
(编辑 丛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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