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9月10日,华汇智能发布公告称,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甲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乙方)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编辑 丛可心)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