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9月22日,洪通燃气发布公告称,2026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推选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查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推选刘洪兵先生、谭素清女士、姜述安先生、秦明先生、朱疆燕女士、刘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推选杜宇先生、蒋庆哲先生、贾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
(编辑 袁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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