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河北网站发布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23日作出的“沧市监处罚﹝2024﹞ZZ0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沧州沃华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7月8日进行气瓶充装作业时仅一名充装人员进行充装,且同时兼任检查人员,以上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附件D2.2第四项的相关规定。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对沧州沃华天然气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7万元。
来源:信用河北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