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预发15万补贴,到底是“饼”还是“坑”?听听律师专家怎么说

购房预发15万补贴,到底是“饼”还是“坑”?听听律师专家怎么说
2022年07月25日 21:24 直面传媒

楼市低迷之下,多地开始出新招、加“猛药”,甚至因此而引发争议。

日前,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印发《预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方案》的通知。上述方案中提到,属于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政策对象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在区内新购房,可以一次性预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15万元。

方案称,通过实施预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保障全区干部职工的权益,同时提振广大干部职工对我区房地产市场消费信心,带动区域人群房地产市场消费热情,促进区域房地产市场回暖,同时推动我区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工作。

方案还称,行政、事业单位住房预发补贴资金的主要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住房预发补贴资金来源于单位自有资金及住房基金,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后,从相关费用中列支。

不过,此举迅速引发热议。

另据时代周报的报道,所谓“补贴”更像“无息贷款”。报道引述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名公务员的说法:文件是真实的,只是可以理解为给公务员一笔15万元、5年期的免息贷款。

面对舆论质疑,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也进一步向媒体表示,这部分补贴为预发放,未来五年内会从收入中扣除。

就这样,武汉这次“楼市新政”就从补贴变成了免息贷款,又从免息贷款变成“预发放后扣除”。

在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执行主席、原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看来,武汉市想要扭转房地产市场的颓势,出发点是好的,但方式有待商榷。

顾云昌告诉“法度Law”,目前房地产市场低迷,各地都在想尽办法恢复或带动市场,这一点让人欣慰,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为什么只有公务员有补贴?一般老百姓怎么不能补呢?这会引来非议。

顾云昌看认为,补贴后未来五年再从工资里扣除,公务员愿不愿意?意味着政策在执行后会大打折扣。“其实应该从如何松绑‘限制’上下功夫,而不是针对某个群体,这对其他群体是不公平的。”顾云昌说,实际上目前真正有购房意愿的群体,大多数是改善型需求,但由于限购性政策太多,导致有购房意愿的人,想买却买不了。

顾云昌建议,各地在制定政策时,先要了解真正的需求是谁?哪些人有购房意愿?应该通过好的政策激发他们去购房,只有这样,政策才能发挥作用,也不至于因政策的不当,而引发争议。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李亚律师向“法度law”表示,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四部分组成。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住房补贴属于属于公务人员的工资范围。各地政府均出台过《公务员津贴补贴项⽬及标准》,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应的项目和标准发放补贴和津贴。

李亚律师表示,预发购房补贴属地方创新,虽声明须从收入中扣除,但面临税收承担、扣除不能等风险,该行为还需有关部门来认定。如认定属于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即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

北京和铭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陈建新律师向“法度law”表示, 首先无需避讳,武汉市预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15万元的做法,就如同其他城市出现的“大蒜买房”、“粮食买房”一样,其出发点应该就是“救房市”。

对于政府出面“救房市”的利弊社会早有争议,从市场自我调节的客观规律角度来说,政府不应过多的干预市场,但是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来说,其实中国都不存在真正的房地产“市场”,所以也无所谓政府“干预市场”。

此外,陈建新律师表示,武汉市的这一做法,是有政策依据的,那就是国家关于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政策。所以一些评论说武汉市的这一做法存在违法或者“享受特权”也是不准确的。当然,国家规定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是按月发放,武汉市现在是提前预支,这一点严格说是没有依据的,至于是否符合国家财政支出相关规定还需要深入研究。

陈建新律师认为,武汉市这一事件之所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是因为涉及到“公职人员”、“房产”、“预发放”等敏感关键词。这反映出公众对公职人员享受“特权”以及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严重关切。这再次提醒政府有关方面,在出台有关财政资金支出和社会财富分配等政策时,应时刻注意政策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以免造成公众误解,把“贡献”变成“索取”,使好事变成坏事。

陈建新律师称,“借钱”给公职人员买房,是“饼”还是“坑”,真的不好说。

来源:法度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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