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向孩子的施暴者:活着受人欺凌,死后遗臭万年

奔向孩子的施暴者:活着受人欺凌,死后遗臭万年
2019年01月08日 23:32 直面传媒

新年第八天,帝都传来突发消息,西城宣师某小学发生一起男子伤害学生事件。媒体证实:此次伤害事件共有20个孩子受伤,均已送到医院救治,其中3人伤势较重。

消息传来,再次激起民众愤怒:为什么又是孩子?

官方第一次通报中,并没有说明行凶者的动机与诱因,但这并不影响民众对施暴者的咒骂。哪怕他历经人世间最不公的对待,哪怕他遭受世界上最无情的冷漠,都无法减轻他手刃无辜孩子时犯下的罪孽。

这类人,注定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建议无论造成实际伤害有多大,对这种人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极刑。甚至可以考虑恢复明代“千刀万剐”等酷刑。

说到这,你或认为我的想法很极端、太不理智,甚至太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是的,表示承认。

此刻,我已对法治精神主动地选择遗忘,同时还恳请警察蜀黍:可能的情况下,替我狠狠地暴揍一顿行凶者,并支持随手拎起任何坚物,狠狠朝行凶者身上地砸下去。

没错,我很愤怒,因为我有孩子。我深深地知道,他(她)们是怎样的无暇纯真,又是如此地乖巧可爱,最为关键的是,他(她)们正处于毫无防卫能力,且人畜无害的年纪。

任何手持凶器奔向他(她)们的人,都是魔鬼。

梳理多起学校伤害或公交车伤害事件,发现不少行凶者在施暴前多是受不公待遇者,或在某种程度上、主观上属受欺凌者。是的,或许你的遭遇值得同情,但当你拿着凶器奔向孩子的那一刻起,你已沦为“全民公敌”。并被所有人唾骂。

也是从那刻起,原本应给予你的同情,转瞬间都变成了仇恨与鄙夷。因为,孩子们都是无辜的,因为你的仇恨,伤及了无辜者。

1月8日,也是今天,陕西汉中张扣扣被判死刑,他提出了上诉。

结果如何我不想预测,毕竟法律严明,触犯法律就应当承担后果。但我想说的是,张扣扣被处于极刑,同样源于内心仇恨与不满。古老的中国,有一句俗语:“冤有头债有主”。这句话的意思尽人皆知,进一步理解:如果你受某人长期凌辱而将其手刃,即便你受到惩处,即便大部分人反对你的做法,但一定还有人会敬你是条汉子。

无论是多年前传因“复仇”而冲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的“京城刀客”杨jia,还是隐忍十年,终手刃三名“杀母仇人”的张扣扣,均因私愤而犯下滔天罪孽,并最终将血债血偿,但仍旧有人对他们表示同情。

甚至网络上不乏赞赏。这当然会让受害者即家属难以接受,但现实的确如此,原因很简单,他们遵循着“冤有头债有主”的“天道”。他们没有因私愤怒伤害无辜孩子,更没有因不满而冲向公交车。

或者说,在主观上,他们也没想过去伤害无辜。

当然,倒在杨jia屠刀下的,大多是忠于职守的好警察,基于此,我们可能永远不会原谅他,也不会报以更多的同情,但客观说,他奔去的方向确是他臆想中“仇人”的所在地。包括张扣扣,媒体报道说:除认为的“杀母仇人”外,他没有伤及一个“外人”。

有人说: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安全,人与人之间越来越难以产生信任。是的,已极度糟糕的社会,随着类似事件不断发生还在加速恶化。试想,每天本分做人,踏实做事且从不作恶的你,突然听到正在上学的孩子被人莫名其妙地.......

或者与你一样辛劳奋斗,勤俭持家的爱人坐公交车时无辜被........

说这些,只是想表达:在弱肉强食的社会,永远都是强者欺凌弱者。当你被强者欺凌时,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如不愿或无法求助于法律又想通过某种手段泄愤,请找准你的“仇人”。

一个连命都不要的人,却懦弱地看着欺凌你的仇人,却将仇恨撒向无辜的底层,甚至比自己更弱的孩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和不可饶恕。

记着,冤有头债有主。不要再伤及无辜,跟不要活着受人欺凌,死后又遗臭万年!

版权信息

来源:《直面》,

作者:特约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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