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曾为鸿茅药酒站台,法学院副院长怒告质疑者!

被指曾为鸿茅药酒站台,法学院副院长怒告质疑者!
2019年05月07日 19:57 直面传媒

鸿茅药酒抓医生事件至今已一年有余,在遭到重创后,作为主角——鸿茅药酒正逐渐恢复元气,而那些曾来自各方的质疑或不满,或名声狼藉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人淡忘。

同时被遗忘的还有另一个主角,也是鸿茅药酒的质疑者——谭秦东。至今,谭秦东出来一年多,有关他的一切,民众似乎也不再过多关注。

然而,有意思的是,主角消停了,配角却登台了。

日前,网传的消息显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因曾被质疑涉嫌为鸿茅药酒站台,怒而将微博大V@中国刘杰给告了。

@中国刘杰置顶的一条微博显示,其与新浪微博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告上法庭。

他在微博中说:去年,因在新浪微博转发一条关于鸿茅药酒的媒体公开报道研讨会信息,因此,他和新浪微博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刘双舟告上法庭,请求道歉,赔偿律师费、公证费、精神损失费62020元以及诉讼费。

小编翻了很久,并未找到该条质疑的微博。不过,@中国刘杰公布的举证材料显示:4月17日,他在个人微博中说,关于鸿茅药酒,这三个人值得关注:一、支持活熊取胆的中国中药协会会长房书亭,二、质疑广告法的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刘双舟;三、坚决力挺鸿茅药酒的中国中医研究院的王凤兰。

根据@中国刘杰自己的说法,就是这条微博,刘双舟认为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侵害。

起诉材料称,@中国刘杰质疑刘双舟时,在原照片上附上“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刘双舟:鸿茅药酒的广告没问题,《广告法》对于中药广告的规定有问题。”。

刘双舟认为,正是这段话对他的发言断章取义,致使网友的评论出现攻击性言论...致使他的社会评价降低。

刘双舟还认为:文章发表后,截止2018年4月22日,该条微博转发274次,评论102次,赞96次,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那么到底刘双舟说了什么呢?我们找到了该报道。

2018年04月15日,新浪财经综合红星新闻的一篇《鸿茅药酒违法2630次 专家说:没问题是广告法有问题》的文章中,刊登了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刘双舟上述涉案观点。

该文章涉及刘双舟部分的小编题是:法学专家刘双舟:广告法对于中药的规定存在漏洞

文章说:“最近一段时间来,主要是个别互联网媒体、自媒体针对中医药企业、产品还有广告提出了很多的质疑。中国广告行业协会连续收到多家企业会员的反映,大家一致认为这些其中不少的文章不符合事实,广告协会非常重视,春节前后就对这些事情进行了调查。”

中国广告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双舟在研讨会中表示,“我们调查结果发现,这些媒体反映的问题和我们所掌握的情况出入比较大。他以鸿茅药酒为例,总结了诸如误导、混淆、夸张等几种手法,“比如刻意的误导,像广告批文的问题,批文多与违规并无必然联系,反而恰恰证明企业是重视广告管理和广告审批的,是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进行投放的。

他同时坦承,广告法对于中药的规定存在漏洞,“我们花了11年时间写广告法,一共写了75条。其中仅仅有一个条是关于药品广告的,其中没有考虑到中药和西药的区分,严格意义上说是立法上的一个漏洞。”

刘双舟教授最后表示,“发表不负责任的质疑文章,最终受到损害的反而是媒体自身。另外,我们也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治理自媒体的办法、规定或者法律。”

读完刘双舟院长的观点,小编也是......当然,你怎么认为肯定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对于自己被告,@中国刘杰感觉很委屈。

他透露,这条涉案微博早已被删除,他也坦言,对手是法学院副院长,是重量级的专业选手对他这个轻量级的业余选手。自己心里很忐忑。

“我在新浪微博仅仅转述他人言论而已就被告是网络侵权,让我感觉很震惊,以后恐怕没人敢说真话了。”他透露,这条涉案微博已经被删除这场诉讼将在5月22日于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开庭,他希望关心此案的朋友围观旁听,也算一个亲身学习法律的机会。

版权信息

来源:《直面传媒》

作者:杨柳

直面传媒首席法律顾问: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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