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准旗妇联现就开展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1.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
2.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所需资料
1.个人申报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3.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主页及患病妇女本人户口页);
4.病历资料(有宫颈浸润癌IIB及以上或乳腺浸润癌字样的诊断书、病历首页或出院记录等,必有清晰公章);
5.患病妇女出具低收入类别证明(患病妇女本人是低保、特困人员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易返贫致贫人口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的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村(社区)、苏木乡镇街道妇联负责具体指导做好救助申报工作,并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旗妇联。
温馨提示
1.已获得过“两癌”救助金1万元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2.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救助过的人员,可再次申报。
3.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不能确保100%救助。
4.申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12月18日。
5.具体详情可咨询苏木乡镇街道妇联。
联系方式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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