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解除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

丽江市解除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
2024年06月19日 15:12 丽江同城网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实际,本轮防火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15日。本轮防期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森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采取超常规措施,严防死守,齐心协力,迎难而战,防期内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取得自1954年有记录以来防期内第二个无火灾的好成绩。

当前,全市已全面进入汛期,丽江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6月15日24时起解除丽江市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同时要求防火期结束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严实作风,慎终如始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年抓防火”的理念,继续做好夏秋季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前分析辖区内夏秋季森林草原火险形势,提高警惕,及时掌握辖区林区火险动态变化,特别是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和玉龙雪山、老君山、泸沽湖等重点区域和中秋节、国庆节等时段的防灭火工作,要加强防范,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夏秋季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防期结束后,各级要确保发生火情后能第一时间集结并安全高效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修订《预案》和《方案》,做好防灭火机具检修等常备工作,做到防火宣传常抓不懈、专业培训常练不断、扑火机具常备不缺、工作台账查漏补缺,扎实推进辖区内防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基层能力,为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夯实坚实的手段和设施基础。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春防工作总结,梳理总结防期以来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州、市、县、区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灾害应对能力,为全市生态安全作出新的贡献。(来源/丽江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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