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繁陷入内幕交易案!农银汇理基金是否需要担责?

频繁陷入内幕交易案!农银汇理基金是否需要担责?
2019年08月03日 11:16 一地基毛666

农银汇理基金再次卷入内幕交易案,原农银汇理基金总经理被罚477万,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农银汇理基金第一次卷入内幕交易!

原农银汇理基金总经理被罚477万

8月2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对原任农银汇理基金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徐华军的市场禁入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证监局认为,徐华军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农银中小盘”基金和“农银消费主题”基金的未公开信息,操作“戴某平”账户交易股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

证监局对徐华军采取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387,191.54元,并处罚款2,387,191.54元的行政处罚。此外对徐华军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徐华军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基金经理助理炒股未报备

今年3月7日,青岛证监局向时任农银汇理基金公司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刘嘉庆下发了行政处罚书。

据上述行政处罚书披露,2015年3月4日,刘嘉庆与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刘嘉庆于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期间,担任农银汇理基金公司研究部研究员,2017年4月至今担任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基金经理付某管理“农银中小盘混合”基金和“农银消费主题混合”基金。

2015年3月4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刘嘉庆使用“崔某武”“王某蕊”“李某良”证券账户(以下统称为账户组)合计交易2206笔,合计交易金额5.75亿元(双向计算,剔除新股申购、逆回购等)。

不过,自2015年3月4日入职以来,刘嘉庆未向所属基金公司农银汇理基金公司事先申报其投资情况。以上事实,有员工履历资料、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电话电信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查询记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青岛证监局认为,刘嘉庆作为基金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交易未按规定向所在的农银汇理基金公司事先申报,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综上,青岛证监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刘嘉庆采取“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基金经理雇专人下单操作获利762万

2015年1月27日,原农银汇理基金经理郝兵“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也是进入2015年以来,国内资管行业“老鼠仓”案庭审的第一场。庭审中,公诉人指控,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郝兵在担任农银汇理平衡双利基金和农银汇理中小盘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上述两只基金的股票交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利用他人股票账户先于或同期于两只基金买卖30多只股票,累计买入交易金额逾3.13亿元,获利762万余元。

产品业绩不佳 投资风格备受质疑

农银汇理基金是否担责?

对于频繁卷入内幕交易的农银汇理基金,是否要对上述事件负责?

君合律师事务所《基金内幕交易案中单位责任的认定》指出,由于过往证监会查处基金内幕交易案件中认定单位责任的案例并不多见,实务中对此问题也存在较大争议,单位违法需要通过作为其组成人员的自然人来实施,因此在行政执法中需仔细鉴别涉案当事人个人的违法行为究竟反映的是其所在单位的整体意志还是独立于单位之外的个人意志,由此区分个人责任和单位责任。

尽管担责可能性比较小,但是频繁出现这样的情况,但丢失的信誉恐怕是农银汇理基金难以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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