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安徽两家银行各领二十万级罚单,均触碰一条“高压区”

监管出手!安徽两家银行各领二十万级罚单,均触碰一条“高压区”
2022年09月13日 15:23 深水财经社

作者| 深水财经社 冰火

9月6日,据安徽银保监会官网消息,巢湖银保监分局一日开出两张罚单。从处罚信息来看,安徽两家银行均触碰一条“高压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具体来看,因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和贷后管理不尽职问题,安徽长丰农商行蒙城北路支行和建设银行庐江支行,分别收到巢湖银保监分局开出的25万元和28万元罚单。

长丰农商行蒙城北路支行:因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被罚25万

当日,据巢湖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存在“部分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巢湖银保监分局对长丰农商行蒙城北路支行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安徽银保监会官网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3、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4、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5、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6、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什么是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呢?

银监会对贷款的监管政策上明确有贷款的用途和明确贷款不能投向哪些行业和企业,比如违规进入股市、期货市场和房地产业等。同时,对贷款资金的用途也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

一旦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就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的可能性,或导致信贷资金难以偿还,形成借款风险。所以,因借款资金违规回流借款人,长丰农商行蒙城北路支行被处罚25万,一点也不冤。

如果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或企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对没有投放的贷款,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借款;对已发放的贷款,银行应提前终止贷款合同并收回贷款。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长丰农商行在安徽金融机构的地位如何?

据长丰农商行官网披露,该行是在原信用社的基础上改制而成,于2012年11月8日正式挂牌开业,注册资金6.964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费广海。

该行依照“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内设18个职能部门,下辖1个营业部、29家支行,网点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工业园区。其中,该行蒙城北路支行成立于2013年6月5日,地址位于安徽长丰双凤工业区倾城水乡西区1幢商业用房101-201等,主要负责人为王先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丰农商行各项存款183.43亿元,各项贷款157.45亿元,存贷款总量多年来稳居全县第一;开业以来累计上缴各类税收8.66亿元,居县域金融机构之首。

建设银行庐江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尽职被罚28万

与此同时,巢湖银保监分局当日还开出了另一张罚单。

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存在“贷后管理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巢湖监管分局对建设银行庐江支行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安徽银保监会官网

内控始终是银行经营的底线。据时代财经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7日,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对超450家银行,开出近2000张罚单。而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违规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等问题依旧是监管打击的主要违规行为。

据建设银行今年半年报披露,截至6月末,该行营业机构共计14,461个,其中境内机构14,427个,包括总行、37个一级分行、363个二级分行、13,938个支行、87个支行以下网点及1个专业化经营的总行信用卡中心,境外机构34个。其中,该行庐江支行成立于1989年8月30日,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巢路16号,主要负责人为赵展。

在资产质量方面,建设银行上半年不良率为1.40%,较去年年末下降了0.02个百分点,关注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占比均有不同程度下行。

不过,在市场关注的房地产领域,建设银行上半年不良率有抬升的势头。截至6月末,该行房地产行业不良贷款金额和不良率分别为227.24亿元和2.98%,较去年末的135.36亿元和1.85%均有明显提升;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金额为161.40亿元,较去年年末增加32.31亿元,不良率由0.20%提升至0.25%。

来源:建设银行今年半年报

来源:建设银行今年半年报

(全球市值研究机构深水财经社独家发布,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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