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深水财经社 倪大九
退市不是终点,证监会一纸处罚告知书将越博动力(300742.SZ,已退市)历时数年的造假链条揭开。
据了解,自2018年至2022年,在实控人操纵及外部人员串通之下,越博动力五年间累计虚增收入超9亿元、利润超2亿元,成为资本市场又一典型财务造假案例。
对此,证监会也是重拳出击,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开出总计3310万处罚单。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追责,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罚单的指导意义明确:递刀子的,与割韭菜的,往后同罪同罚。


公开资料显示,越博动力创立于2012年,总部在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

2018年,越博动力顶着“国内领先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名头,在创业板成功上市。
然而,上市后越博动力不仅业绩表现不佳,还屡屡违规。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9年10月至2025年3月,证监会及江苏省证监局已经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了9次处罚,加上这次证监会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到六年时间,该公司“喜提”10张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据调查结果,越博动力在上市首年就开始财务造假。
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视觉识别板卡代加工等业务以及退货不入账等方式虚增业务收入和利润,导致上述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2021年,越博动力未及时披露3起重大诉讼,2022年,越博动力未及时披露5起重大诉讼。

对此,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两名配合造假责任人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此外,对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证监会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中证监会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追责,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调查发现,两名外部人员于懿、贺靖在明知越博动力“冲业绩”意图的情况下,通过提供控制公司配合虚假业务,分别虚构收入2.7亿元和9106万元。
其中,贺靖还协助越博动力虚假转让子公司股权,帮助完成资产出售造假。

尽管二人未在越博动力任职,但证监会认定其与上市公司构成“共同违法”,拟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
以往,部分第三方存在侥幸心理,为求利益不择手段,认为自己在造假链条中只是“配角”,即便出事也无需承担责任。
但这次追责传递出明确的监管信号:在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下,任何参与造假的主体,无论角色大小,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尤其是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不要幻想躲在幕后坐收渔利。一旦涉及违法违规,终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全球市值研究机构深水财经社独家发表,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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