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执行丨执行110,快速出击!

直击执行丨执行110,快速出击!
2024年03月28日 19:56 北方法制报

“喂,是法院吗?我是案件申请执行人方某,我看到叶某家院子里吊车正在挖树呢,你们快过来!”

3月24日16时40分,申请执行人方某拨通了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110”电话。接到线索举报后,值班干警核实案情后立即向执行法官报告,执行法官高度重视,当即在“执行110联动工作群”内将案情予以通报,并进行人员调度。当天虽是周六,但相关部门积极响应,17时15分,两名法警、四名执行员分乘两辆警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通化县大泉源乡某村。

被执行人叶某在通化县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有两件执行案件,叶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叶某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将其种植在园中的360余棵红豆杉予以查封。因当时不具备处分条件,案件终结执行。

执行干警于18时10分抵达起树现场,当时天色已黑,执行干警在封锁现场后,将被执行人叶某带到警车内,借着微弱的灯光向被执行人叶某释明擅自处置查封财产已涉嫌违法犯罪,并询问叶某卖树苗的事实及出售价格的情况。

在制作调查笔录过程中,叶某先是以心脏不适为由借机“开溜”,没想到法官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了速效救心丸,叶某见一计不成,再次以自己听力不好为由拒绝回答法官提问,最后更是以上厕所为由逃进夜色中。由于法官干警对地形不熟悉,几番追寻也没能找到被执行人叶某。

执行法官只得前往叶某家中,希望其妻子可以劝导叶某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耐心地劝说下,叶某的妻子联系叶某回到家中,并在执行法官的要求下,叶某交出自己的手机以供调查取证。

执行法官在查询叶某手机聊天记录时发现,叶某躲藏期间疑似与买家串通交易金额,意图妨碍执行。叶某眼看“小伎俩”被揭穿,恼羞成怒,强行将手机从法官手中抢回并摔了个粉碎。执行法官考虑到树苗已经起出,不及时处置会造成损失,通过征询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意见后,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决定确定交易金额,保留树苗价款。

执行法官通过向货车司机、装卸工人多方打探均未与买家取得联系。眼看被执行人叶某触犯法律擅自处置查封财产不说,还妄图通过暴力抗法、与买家恶意串通、损坏证据等方式妨碍执行,执行法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决定依法予以司法拘留。

在司法拘留的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叶某向法院真诚悔过,并出具悔过书。同时将卖树所得价款16500元汇入法院账户,针对另一执行案件,叶某立即借款5775元汇入人民法院账户,并缴纳了执行费,该案执行完毕。鉴于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认错态度良好,执行法官对叶某予以口头训诫后,决定对叶某暂缓司法拘留。

案件处理完毕后,执行干警返程时已是23点10分,执行干警为成功执结一件案件并使另一案件取得重大进展而由衷地感到高兴。

自全省法院执行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通化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逐项部署落实,设立了“执行110”公开电话。要求以执行局为主体、多部门协调配合及时处置执行突发事件,建立了电话有人接、线索能处置、人员能指挥的高效运行体制,上述案件的处置正是通化县人民法院落实这一制度的生动体现,也是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显著成果。

下一步,通化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执行体制改革,使执行管理更加有效,执行质效更加稳固,执行队伍更加可靠,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全面提升通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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