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我们发现他们在北京第三人公司那里有笔到期债权!”一条来自申请执行人的关键财产线索,让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成功破局。
执行法官闻令而动,通过深入调查、精准出击,成功将86余万元到期债权执行到位,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一纸判决”变为“真金白银”。
吉林某设备公司与吉林某技术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由被告吉林某技术公司清偿原告吉林某设备公司剩余款项8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吉林某设备公司开展全方位财产调查,力求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题。同时,经线下走访发现该企业濒临停业,且负债累累,没有履行能力,面对无财产可供处置的情况,执行法官犯了难。
就在执行一筹莫展之际,事情迎来了转机。申请执行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被执行人曾与北京某企业签订合同,承包了某处工程项目,现该工程已通过验收,双方进行了结算,但相应工程款尚未支付。
得知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刻与北京某公司取得联系,经过沟通确认,被执行人确有95万余元债权未收回。为防止涉案款项被转移、隐匿,执行法官快速行动、主动对接,第一时间向北京某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明确要求其暂停向该案被告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依法划定协助执行义务,从资金流转环节切断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路径。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划扣86万余元款项。至此,该案标的全部执行到位。
吉林高新法院通过规范的法律程序,实现对被执行人隐形财产的有效控制和执行。下一步,吉林高新法院将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施策,尽“执”尽责,切实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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