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集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农药飘移引发的涉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促成被告当场履行赔偿款项,一次性化解农户之间的矛盾,以柔性司法护航特色农业发展。
原告系集安市榆林镇某村蓝莓种植户,被告在同村承包土地种植黄精,双方地块相邻。今年年初,被告在黄精种植地块喷洒农药,药液受风力影响飘移至原告蓝莓种植区。当时正值蓝莓开花授粉关键期,授粉受到影响,导致蓝莓严重减产、部分地块绝产。损害发生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主张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损失数额,鉴定费用较高,不仅加重双方负担,也会拉长纠纷化解周期。
考虑到本案系邻里涉农纠纷,若直接判决容易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第一时间前往涉案地块查看,核实蓝莓受损情况,厘清争议焦点,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
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因喷洒农药操作不当,药液飘移造成相邻农作物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向原告释明财产损失举证、司法鉴定成本等法律风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赔偿数额,兼顾双方生产经营实际困难。
经过法官情理兼顾的反复疏导沟通,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纠纷一次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的妥善化解,既维护了蓝莓种植户的合法财产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防止邻里矛盾持续升级。集安市人民法院立足基层审判职能,聚焦涉农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前端,将司法服务送到田间地头,用心守护特色农业发展,以司法力量保障乡村和谐稳定。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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