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即调化纠纷 源头止争减诉累

立案即调化纠纷 源头止争减诉累
2026年10月10日 15:40 看点资讯

本报记者 林冬雪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群众诉讼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近日,舒兰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积极践行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工作原则,全面深化立案后调解工作机制,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在案件立案受理后、开庭审理前,依托专业化调解力量开展前置调解,实现矛盾纠纷快速、柔性、高效化解,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相较于庭审裁判,立案后调解具有程序简便、耗时短、成本低、矛盾化解彻底的显著优势。立案一庭精准筛选适宜调解的案件,重点针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报酬、小额商事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弱的民事案件,建立专项调解台账,实行 “立案分流、专人对接、快速调解” 工作模式。案件立案登记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甄别案件类型,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主动征求当事人调解意愿,快速启动立案后调解程序,避免案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和群众诉累。

调解过程中,庭室干警联合特邀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组建调解团队,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的调解理念,摒弃简单生硬的办案模式,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厘清争议焦点,精准把握矛盾症结。一方面,向当事人清晰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法律后果,破除当事人认知误区;另一方面,立足邻里和睦、人情事理开展温情疏导,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理性化解矛盾分歧。针对部分情绪对立、诉求分歧较大的案件,干警分段调解、分步疏导,逐一化解当事人抵触情绪,逐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同时,立案一庭严格规范立案后调解流程,明确调解时限、细化调解步骤,全程做好调解记录,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快速制作调解文书、及时送达确认,保障调解结果合法有效;对调解无果、无法达成一致的案件,快速流转审判程序,确保案件高效推进,杜绝久调不决。截至目前,庭室立案后调解成功率稳步提升,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阶段实质性化解。下一步,立案一庭将持续完善立案后调解机制,提升专业化调解水平,以柔性司法化解民生纠纷,助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初审:林冬雪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