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缴费季!物业费、取暖费权责厘清 这些误区千万别踩坑

秋冬缴费季!物业费、取暖费权责厘清 这些误区千万别踩坑
2026年10月23日 09:59 看点资讯

通讯员:田冬月

秋冬时节,气温骤降,正是一年一度集中缴纳物业费、取暖费的关键时期。日常生活中,很多居民、租房住户常常陷入法律误区:出租房屋到底该谁缴费?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能不能停水、断电、停暖催费?缴费产生纠纷该如何合法维权?

本期普法小课堂,结合民法典及最高法典型裁判规则,聚焦秋冬高频物业、供暖纠纷,一次性讲清缴费权责与维权底线,帮大家避免纠纷、合法维权!

租房必看!物业费、取暖费,到底由房东还是租户承担?

在房屋租赁场景中,物业费和取暖费的承担问题,是秋冬季节纠纷高发重点,很多租房群体极易混淆权责,法律界定清晰明确。

1. 法定基础责任:房屋户主(房东)是缴费第一责任人

从法律层面来讲,房屋产权所有人,也就是房东,对物业费、取暖费负有法定缴纳义务。

物业公司、供热公司的服务合同签约主体为房屋业主,享受物业服务、供暖配套的产权归属为业主,因此无论房屋是否对外出租,业主都无法免除自身的基础缴费责任。

即便租户口头承诺缴费,一旦租户逾期拖欠、中途退租,物业公司、供热公司有权直接向户主追偿欠费,户主不能以“房屋已出租、约定租户缴费”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2. 约定优先原则:租房合同可另行约定

法律允许租赁双方自主约定费用承担方式:

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物业费、取暖费由租户承担,租户需按照合同按时足额缴纳,房东缴纳后可依据合同向租户追偿;若租赁合同无任何约定,所有费用默认由房东全权承担,租户无需承担缴费义务。

法官小贴士

很多房东存在误区:签了租户缴费协议,就万事大吉。实则内部租房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物业、供热公司。对外缴费责任归房东,对内可依据合同向租户追责,切勿混淆内外法律关系。

硬核普法!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停水、断电、停暖。

秋冬缴费季,不少业主因物业服务瑕疵、邻里矛盾、费用争议等原因暂缓缴纳物业费,部分物业公司会采取停水、断电、关停供暖、限制电梯、锁闭门禁等方式强制催费。

郑重提醒:以上所有花式催费行为,全部违法!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权威裁判界定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除了停水、断电、停暖,物业公司以停用电梯、冻结门禁卡、限制车辆出入、关停公共配套等变相方式催收物业费,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水电、供暖、燃气属于居民基本民生刚需资源,直接关系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物业费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普通债权债务争议,物业公司无权通过剥夺居民基本生活权利的方式催收。

双向维权!业主、物业公司合法处理方式

业主正确维权方式

1. 对物业服务不满、存在服务瑕疵、收费争议的,留存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缴费凭证等证据;

2. 优先与物业协商沟通,要求整改服务、核对费用;

3. 协商无果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主管单位投诉,或通过诉讼、调解方式解决,切勿直接恶意拖欠物业费,避免构成违约。

物业合法催费方式

1. 针对欠费业主进行书面、短信、公告合法催告;

2. 催告期满仍拒不缴费的,通过诉讼、仲裁等司法途径维权;

3. 全程禁止采取任何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强制措施,违规操作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生活不便的,业主可起诉要求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普法总结

1. 权责分明:房东为物业费、取暖费法定第一缴费人,租房约定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

2. 底线不可破:物业无权停水、断电、停暖催收物业费,变相限制通行、使用设施同样违法;

3. 理性维权:纠纷不走极端,双方均需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避免矛盾升级。

秋冬寒意渐浓,法治守护暖心。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自觉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理性处理物业纠纷,遇到违规侵权行为,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建和谐有序的小区居住环境!

初审:刘洋

复审:付新宇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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