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

〔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9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 俊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许林伟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大炜同志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

免去:

裴 乐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王 俊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秀斌同志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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