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毁坏式”退房 房主起诉获赔偿

租客“毁坏式”退房 房主起诉获赔偿
2024年06月17日 15:16 北方法制报

2023年8月,张某承租王某位于敦化市某小区的房屋。2023年10月,张某联系王某退房。由于房屋内脏乱不堪,王某要求张某按合同约定进行清洁工作,张某拒绝且拖欠房屋水电费,双方因此事僵持。后该房屋邻居向王某反映楼道和室内有恶臭味道,王某到案涉房屋查看,发现门锁被恶意破坏,室内热水器、冰箱、电视均遭到恶意损坏,已无法使用,室内墙体、棚顶、橱柜、家具均被恶意涂满臭豆腐,导致臭味满楼。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敦化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赔偿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耐心地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明确了双方的矛盾争议点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场面险要失控,一度导致调解无法继续。为保证调解安全高效进行,承办法官随即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逐一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细致沟通,理清了纠纷脉络。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张某认识到了自己一时冲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也同意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通讯员 郑玮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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