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小标的” 守护“大民生” ——延吉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夜间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小标的” 守护“大民生” ——延吉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夜间集中执行行动
2024年06月28日 14:39 北方法制报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指示精神,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的自觉,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结合正在开展的“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延吉市人民法院开展“五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为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整合执行力量全力出击,对拒执的被执行人实行“零容忍”。

本次行动首次出击当晚,就成功执结了一起标的额为8000余元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金某于2021年7月与唐山某公司(简称:借款公司)签订《个人贷款合同》,并在同日与深圳某融资担保集团公司(简称:担保公司)签订《个人贷款委托担保合同》。借款到期后,金某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担保公司依约代替金某向偿还了债务。之后,申请人某力公司从担保公司处,依法受让了其对金某享有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依法向金某通知了担保代偿及债权转让等事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力公司将金某起诉至延吉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但金某依旧未按时履行调解协议,于是某力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金某既未报告财产,也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某力公司亦未能提供金某的住所信息和行程轨迹,该案进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困难局面。为弥补找人弱项,延吉法院向延边州公安局发出协助申请,由州公安局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轨迹信息。6月19日,在州公安局的协助下查到金某住址信息,为争取找到当事人,该案承办法官特意在下班后带领多名执行干警前往金某住处,开展夜间执行活动。

找到金某后,法官依法出示工作证、搜查令等法律文书,将其拘传至法院,搜查其手机微信红包支付情况,并再次对金某释法明理,对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告知其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在强大的执行震慑力下,金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具结悔过,当场写下悔过书且宣读,并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完毕。

案件标的虽小,但牵动的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延吉法院将积极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常态化开展专项攻坚行动,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罚款等各项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勇往“执”前的姿态,努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多元需求。

通讯员 李靖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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