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年初以来,通化市司法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扎实开展立项、协调、审查、清理等立法工作,为推动通化振兴发展、实现良法善治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科学谋划,增强立法引领
围绕通化市发展大局,加强制度规范研究,努力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在广泛征集公众、市直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横向加强与通化市人大的沟通,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年初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2件,确保精准对接城市发展需求和民生期盼立法,为通化市高质量发展夯基赋能。
依法履职尽责,提升立法质效
紧紧围绕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积极推进《通化市物业管理条例》《通化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立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认真履行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立法程序。截至目前,已圆满完成年度立法计划。
推进立改废释,强化法治统一
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梳理《通化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单》,确保立法能够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目前《清单》已进行第8次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包含通化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15部。
来源:通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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