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长幼同校”政策实施办法公布,详情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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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 10:01 肇庆西江网

家长们看过来

兄(姐)在地段学校就读的

优先安排弟(妹)所在地段学校录取

3月26日,端州区教育局公布了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

“长幼同校”政策实施办法

具体条件有哪些?如何申请?

让我们一起看看☟

一、实施对象

享受“长幼同校”

政策的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端州户籍适龄儿童;

(2)同一户籍地址具有相同监护人的多孩家庭的子女。

二、实施范围

公办学校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按地段安排的学位(注:不包括通过各类电脑派位抽签确定的学位)。

九年一贯制学校按不同学段(小学和初中)分开实施。

三、实施办法

(一)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符合该校报名地段依据(见附1)之一且有兄(姐)正在该校非毕业班就读的,可申请“长幼同校”,优先安排安排完该部分学生之后,再按照地段依据次序和学位情况安排同次序的其他报名的儿童少年。

(二)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通过报名,但不符合兄(姐)在读学校的报名地段依据的,待兄(姐)在读学校的地段生源及符合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安排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以下条件、顺序和学位容纳情况考虑接收非地段生源“长幼同校”的申请:

(1)首先同一学校就读的兄(姐)人数多者优先考虑;

(2)其次同一学校兄(姐)就读年级越低者越优先考虑。

(3)最后考虑就近原则,住址离学校越近者优先安排。

该部分生源安排完后该校还有剩余学位,则用于非地段户籍生源的安排(例如平衡流动),之后如仍有剩余学位则用于正常积分报名。

(三)如儿童无法根据以上条件安排兄(姐)就读学校,但若家庭需要,可向端州区教育局申请兄(姐)通过转学入读弟(妹)所报名的学校的对应年级,前提条件是弟(妹)就读学校对应的年级的班额不超标准班额具体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

四、实施原则

在控制大班额的前提下,“长幼同校”实施过程中坚持自愿申请原则,如监护人有意愿申请子女“长幼同校”的,请根据端州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招生相关信息,在参加正常线上报名的同时提交书面或线上的申请(申请方式请留意当年招生报名要求)。“长幼同校”的申请经端州区教育局审核录取符合条件后,按照相关学校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不符合条件的将驳回申请,并按既定招生办法安排学位。如监护人未按照正常渠道提出申请,导致无法按“长幼同校”安排学位,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

本办法有效期为5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期间如因上级政策调整导致本办法内容与上级政策有内容冲突,本办法依法废止或由端州区教育局另行补充发文。

附1:地段依据

附2:端州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

起始年级招生“长幼同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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