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告知书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告知书
2024年04月19日 20:28 上海静安

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

当前,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人们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因为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或改装、更换锂电池等行为引发的事故触目惊心。只有增强安全意识,才是最有效的“灭火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在此我们向您告知:

一、停放和充电应在安全合规场所。严禁在建筑物门厅、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

二、规范充电行为。积极倡导使用充电桩(柜)充电,严禁“飞线充电”。充电时必须使用相匹配的原装充电器,不乱用、串用充电器。充满电后应及时拔离插座,以免电池过热、充鼓、变形等引发火灾。

三、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在非正规场所购买,不购买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如需更换电池,应购买同一品牌的原装电池。

四、违法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过失引起火灾,或者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依据《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按“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请您珍爱生命,防患未然,杜绝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充电行为。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打造安心、放心、舒心的平安静安。

特此告知。

上海市静安区电动自行车

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专班

2024年4月19日

记者:陈洁

编辑:陈月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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