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想卖房,她才发现前夫用房子背债,还拒绝卖房,她该如何破局?

离婚三年想卖房,她才发现前夫用房子背债,还拒绝卖房,她该如何破局?
2026年02月03日 23:16 英国那些事儿

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是名叫Liz,和前夫离婚后,她带着两个十几岁的女儿住在一套位于曼彻斯特附近的四居室独栋住宅里。

虽然目前房子名义上还是她和前夫Jim共同持有,但现实是,三年来房贷几乎都是Liz一个人在扛。

前夫不住、不出钱、不配合,却依然掌握着房产的另一半话语权。

一位单亲妈妈,带着2个孩子,还要继续还房贷,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于是乎,她想把房子挂牌35万英镑出售,希望卖掉后换个更轻松的生活。结果买家在律师调查的时候发现,房产上竟然被登记了超过15万英镑的债务,交易当场告吹。

而这时,她才第一次知道,前夫背着她欠了一屁股债。

这套房子立刻从“家庭资产”,变成了买家不敢碰、律师不建议卖的风险房产

那她是不是得替前夫还这个债呢?

答案是:法律上不用。

但问题在于,债务虽然不是她的,但房子却被牵连了。

关键在于,Jim欠的并不是普通的信用卡账单或私人借款,而是“在房产产权上登记的债务。

这意味着,债权人并不是单纯找他要钱,而是把债务“挂”在房子上,作为一种担保。

简单说,就是他很可能是用“自己在这套房子里的那一部分权益”作为担保去借的钱。

这并不等于Liz把房子抵押了,她也没有签过字,而是她前夫的事。

债权人理论上只能追讨Jim的那一部分资产,而不是Liz的个人财产,但现实操作上,一旦房产要出售,这些债务就会成为交易障碍,直接吓退买家。

房子本身还有两笔“正规共同债务”:

一是23万英镑的房贷,二是5万英镑的Help to Buy贷款。

这两笔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法定责任,总计约28万英镑。

如果按35万英镑房价计算,扣掉这两笔,房屋净值大约只剩7万英镑左右,真正能分的其实就这一小块蛋糕。

而她前夫的15万英镑,是他的个人债务,法律上应该只从他的那部分房产权益里清偿,而不是从Liz的份额里扣。

但现在的问题是,两人持有房子的方式仍可能是“联合产权”,也就是法律上把他们视为一个整体持有人,这会让债权关系变得混乱,也会放大她的风险。

一个关键且现实的自救步骤,是Liz可以单方面申请“切断联合产权”,改为按份共有,不需要Jim同意。

这样一来,法律上会明确:哪一部分属于谁。

一旦份额清晰,债权人就只能追讨Jim的那一份,而不能动 Liz 的部分,相当于先把她的权益隔离保护起来。

更重要的是,她过去三年一直独自偿还房贷。

英国法院在类似纠纷中,往往会认可“实际经济贡献”。

也就是说,她有机会争取超过50%的房产权益,从而进一步压缩前夫债务对她的影响范围。

至于房子能不能强制卖掉,答案是肯定的。

在英国,如果共同产权人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出售。

法官会综合考虑婚姻是否结束、是否有未成年子女、谁在实际居住、谁在承担成本、以及是否存在恶意拖延。

像她前夫这种不住、不出钱,却阻止出售,还让她背负越来越多经济压力的情况,法院通常会站在她的一边。

如果法院批准出售,流程通常是会先还清房贷和Help to Buy,再按产权份额分配剩余净值,而Jim的债权人只能从他那一部分里拿钱,如果不够,那是他自己的问题,跟前妻无关。

但这个过程并不轻松,既要打官司,又要收集证据,还要承受长期的心理压力。

至于最后的法律费用谁买单,大原则肯定是各自请律师,各自先付钱。但如果最后法官认为前夫的问题大,会让他多承担的。

在某些情况下,律师费也可以从房产的净值里扣。

好吧……

婚姻结束了,账却还在算。

而真正难的,从来不是离婚,而是从别人的债务里,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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