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云养经济”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农业农村部:关于“云养经济”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2024年09月11日 06:31 新农人袁帅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一些地方出现“云养殖”“代养殖”“云种植”“云种菜”等(以下简称“云养经济”)做法。与此同时,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打着“云养经济”的旗号,通过互联网APP、电话宣传、组织聚餐旅游和参观养殖场等方式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线上认购鱼类、畜禽、茶场等,承诺到期后可获得高额回报,吸引群众投入资金。这类“云养经济”业务模式已脱离了商品交易的实质,由正常销售行为异化为追求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资金安全无法保障,相关风险需警惕。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各类行为属非法集资。以“云养经济”为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以新概念新技术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部分“云养经济”平台打着科技赋能的噱头,将畜牧、种植等农业项目与信息技术相“结合”,通过伪造图片、视频等手段构建虚假的养殖、种植场景,或将种养规模、产量严重夸大,实际上投资者认养或购买的动(植)物根本不存在,或者与实际的生产能力严重不符。二是承诺短期高额收益,吸引用户投资。真正的养殖、种植业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才能产生收益,但许多“云养经济”平台向投资者承诺短期内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且保证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实际背后并无真实的盈利模式支撑。三是“拉人头”式发展下线,层层收取提成。部分“云养经济”平台为了鼓励现有投资者推荐新投资者加入,常以“拉人头”方式鼓励投资者发展下线,并根据用户所在层级进行提成、分红,形成不断扩大的网络,快速吸收资金,具有传销的性质。

“云养经济”领域非法集资存在投资者多、分布广泛、监管难度大的特点,“爆雷”风险极大,需引起高度警惕。一是高额利息无法兑现。部分“云养经济”平台没有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收益,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投资者的资金,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在初期往往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二是资金安全无法保障。部分“云养经济”平台非法吸收的资金大多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隐蔽性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投资者很难追踪资金的真实去向,平台可能将资金用于非种养项目,如支付前期投资者的利息、用于个人挥霍或挪作他用,追赃挽损难度大,本金难以追回。近年来,还有不少 “云养经济”平台“爆雷”,一些打着“云养经济”旗号的非法集资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查处。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自行承担。广大群众要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应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农业农村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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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互联网“ 云养XX”骗局毁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云养殖”对产业发展的未来

互联网时代,万物皆可“云”。

近些年,“云养”概念就很火,也一直被资本市场所关注,网上出现了多个名称中带有“牧业、农业”的APP,打着“互联网+农(畜牧)业”的名号,让用户在APP中在线“认领、认养、认购”获取收益。

商业逻辑路数就是:你在线上订单预购,线下帮你种(养)植,饲养期满获取收益。然而伴随着一些骗局的跳雷,一些投机者的“面目”揭露,“云养XXX”骗局仿佛宣告了某些“云养殖”模式的破产,但这口锅“云养殖”并不背,因为此类商业骗局本质上跟“云养殖”无关,只是用“云养”的新瓶装“庞氏骗局”的旧酒而已。你在这边“云养”、商业骗局在那边“养韭菜”的背后,套路还是那个套路,只不过人家借新概念进行包装炒作。

真正的“云养殖”模式,养的是实物(业),是市场消费的订单前置化,是后端市场的种(养)殖规模化、职业化和规范化,是供应链流通的“降本增效”,是新兴科技技术与传统实业的强强联合,是新质生产力在传统实业中的具象化应用结合,是“数实融合、产业融合、城乡融合”的体现,不是P2P化。

以畜牧业为例,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要集中化、规模化、数字化、智能化,并以营利为生产目的。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依赖以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为支撑的智慧畜牧提供新的解决方案,突破畜禽养殖核心关键技术,实现环境保护、畜禽健康养殖、畜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换言之,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畜牧系统是畜牧业的发展趋势。基于芯片、AI、物联网(卫星物联网)、5G、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关键技术,在已有数据分析模型基础上,建立疾病预警、科学饲喂与产量预测等大数据分析模型,打造“云+端”的立体智慧畜牧云平台,打通养殖管理、精准饲喂、疫情预测诊断、生物资产管理、代系管理、产品溯源全产业链信息流,推动多源数据有效融合利用,助力畜牧产业升级发展。

如果说,此前大火的旅行青蛙反映了当下人们的情感需求,那如今随着云养从云端虚拟态变成同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新业态——“云养殖”平台匹配实物载体,云养本身也成了生物资产配置的途径,云养经济确实有成为新风口的态势。

图:某“云养殖”平台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民工返乡创业、工商企业入乡创业、大学生“创客”、农村能人在乡创业风声水起,新农民新技术活力迸发,新产业新业态迭代升级,引领更多先进资源要素向农村聚集,呈现出投资主体更加多元、投资模式更加多样、投资领域更加广泛、投资效益更加明显的特征,形成了新一轮创业创新和投资浪潮,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为乡村建设引入了新要素,为农民就业增收开辟了新渠道,为“三农”发展增添了新活力。社会资本下乡前景广阔,要加大扶持力度。乡村是投资兴业的热土,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政策环境优、市场容量大、消费需求旺、投资潜力大。

图:图片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发展改革委等30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农商互联和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农商互联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签订长期农产品采购协议,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从事农产品批发、运销、经纪的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建立自有、合作生产基地等方式,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以利益联结为核心的产销合作关系。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主体,通过直接开设销售门店或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菜市场等场所设立销售专区等各种方式,向销售环节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销”一体化经营。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创新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三农”领域。社会资本加速下乡,正成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在政策层面国家不遗余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图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优化"三农"产业链、价值链和利益链。对农业供应链金融及其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和市场实践探索,对于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解决"三农"中的金融服务等微观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农业供应链金融进一步发展能够逐步转变传统的农业信贷和信用评估的局限性思路,特别是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市场的扩容,更为农业供应链金融资产开辟了直接证券化融资的创新通路,这其中“云养殖”对产业发展的未来潜力作用和价值不言而喻。

图:图片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眼下,许多互联网巨头已投身“云养殖”领域,无论是推出“AI养猪技术”,还是用全新的窄带蜂窝物联网系统管理“跑步鸡”,都反映了“云养殖”作为“互联网+实体产业”新模式的市场潜力。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市场正在驱使各地方政府重新审视经济与产业的发展,运用数字经济加快产业革新的步伐,发挥平台经济作为农产品供需连接器的作用和价值,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溯源认证,重构现代农业产业生态,朝向智慧化、场景化等方向不断迭代升级。如今,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进入下半时,传统电商红利逐渐消退,社交电商的兴起弥补了传统电商巨头的不足,在帮扶三农的过程中不断自我成长,两者相辅相成,都将迎来各自新的发展机遇。

“云养殖”经济的本身模式潜力是巨大的,但注定不是“云养XX”等骗局支撑起来的。而戳穿、遏制和打击“云养XX”的骗局,固然需要民众多长点心,理智投资,不要迷信“躺赚”那套,但更需要的,还是监管层面提升敏感度。

具体而言,农业、公安、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妨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对宣称高额回报、发布集资信息的“新型农业”主体加强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违法线索进行有效处置,及早查封、扣押、追缴涉案资产,同时也强化“云养殖”商业环节中所欠缺的合法合规制度,完善核心环节体系,优化市场环境。

不能任由“云养XX”骗局毁了“云养殖”经济在乡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前进路上对实业产业发展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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