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公安局“五个抓实”助推森林警长制落地见效

凤庆县公安局“五个抓实”助推森林警长制落地见效
2022年08月11日 18:49 乐生活在云南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纵深推进林长制改革,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森林警长制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凤庆县公安局高位部署、主动作为,以“五个抓实”高位推进森林警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抓实组织领导,确保站位高度统一。将森林警长制作为事关全县社会发展、环境安全、民生福祉的高度来认识,聚焦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坚持领导带头、全警参与,构建全县森林警长由副县长、公安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森警(环食药侦)直接负责、派出所牵头负责的林区警务责任体系。印发了《凤庆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成覆盖县、乡(镇)二级森林警长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森林警长22名,实现了森林警长全覆盖。通过推行森林警长制,形成了林区警务力量和社区警务力量有效整合,警务运行同步融合的工作格局。

抓实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微信、工作简报、宣传标语和森林警长制公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警长组织开展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森林警长制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安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形成强大合力,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在重点林区设立森林警长公示牌,公开森林警长姓名、职务、职责、责任区、监督举报电话,提升辖区人民群众对森林警长工作责任制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抓实机制建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乡镇辖区森林警长制单元责任具体化的“森林警长制”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职责明确、监督有力的森林警长组织体系;建立森林警长会议、巡查、督查、考核奖励及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制度化运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县级森林警长领导下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抓实执法办案业务培训,让各级森林警长“会履职、尽好责”。

抓实打击惩治,确保林区治安稳定。按照“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工作要求,建立以森林警察大队为主,其他警种、派出所密切协同配合,“打防控”一体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占用林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积极指导、协助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林业行政处罚工作。2022年以来,共查处各类涉林刑事案件30余起,收缴野生动物(制品)300余只,收缴枪支15支、弹药700余发,扣押木材200余立方米,指导、协助林业和草原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00余起,开展涉林矛盾“大起底、大排查、大走访”联合行动20余次,调处矛盾纠纷10起。

抓实责任落实,力推工作整体升位。严格落实森林警长工作责任制,将责任区巡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案件查处等工作纳入各森林警长制责任单元重点考核内容,充分运用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森林警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实存在问题整改。针对土地性质和权属矛盾、护林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偏低、林草行政执法机制不健全、林业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与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矛盾、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加大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力度,解决土地性质和权属矛盾。坚持护林员队伍“一方隶属、高效利用”的原则,持续巩固利用“平安林区”、“千人网”创建成果,强化护林员队伍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火巡查、案件线索收集上报工作等业务培训,提升护林员队伍整体素质;积极与县林业和草原局沟通协调,及时会商,解决制约案件查处涉案标的物鉴定、行政、刑事案件移交等问题,畅通案件线索移交渠道,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处罚与涉林刑事司法衔接。通过协作联动,考核督导,推动政策设计与基层实践良性互动,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护林育林积极性,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森林警长制的良好局面。(字银军 汤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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