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字当头!盘点2021年楼市政策

稳字当头!盘点2021年楼市政策
2022年01月26日 18:48 房天下

2021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降温明显,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回款减慢,前期负债过高的企业风险逐步暴露,部分头部房企出现资金链断裂风险,连向来平稳的汕头都受到几分影响。回顾去年的政策,从大环境层面来看,「稳定」仍然是关键词。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防范房地产企业风险,显然是新年的重中之重。

下半年政策盘点:

支持生育三孩 养育未成年子女或可优惠购房!

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支持措施的重要文件。

其中提到,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目前,部分城市已经通过购房补贴的形式为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提供优惠政策。

住建部: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7月13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 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针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四大环节,涉及房屋未按合同及时交付、房屋质量问题突出、捂盘惜售、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克扣租金押金等房地产市场乱象将持续开展整治工作!

汕头七部门联合打击商品房销售领域非法集资

8月19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汕头市金融工作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举报汕头市商品房销售中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实施奖励的公告》,严厉打击商品房销售涉嫌非法集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

举报奖励范围包括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自8月19日起,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非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账户向社会公众吸收意向金、保证金、定金、房款等资金,并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

不得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同时,强调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继续保持3%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明确,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继续保持3%,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决定同时也明确,国家对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实施1%-2%的优惠税率。

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

10月13日下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请各地将该风险提示印发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要求其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风险提示共13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授权国务院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这意味着,争议多年的房地产税终于正式启动。

汕头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税率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汕头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公告显示,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汕头试点住房公积金自动提取偿还商贷

11月3日,汕头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职工申办个人住房商贷冲还贷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以建设银行汕头分行作为试点,对我市缴存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在建设银行汕头分行使用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启用商贷冲还贷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必须同步交付使用

11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和《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

明确提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设公办幼儿园;配套幼儿园由居住区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并保证配套幼儿园建设与所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汕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720元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同步由1550元调整为1720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新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按此标准执行,已开户的缴存职工待2022年7月年度调整时一并进行调整。

央行、银保监会发文鼓励优质企业兼并收购房地产项目

12月19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并会同国资委召集部分民营、国有房地产企业和主要商业银行召开座谈会,鼓励优质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房地产项目兼并收购,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兼并收购的金融服务,助力化解风险,促进行业出清。

文件强调,要求金融机构按照穿透原则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同时要严格遵守房地产开发贷款的监管要求,加强并购贷款的风险控制和贷后管理,做好资金的用途监控。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重点房地产业项目并购贷款的报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报告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配合并购双方披露项目并购和金融支持的信息等。

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12月17日,《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共八章,对物业管理区域及配套设施设备,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组织,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及维护,法律责任认定等方面内容进行重新梳理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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