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涉抄袭? 出品方可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的名义》涉抄袭? 出品方可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11月04日 22:40 翻倍十三招

11月4日,有消息报道称,上海市浦东法院已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侵犯其原创小说《暗箱》著作权侵权案,原告提出索赔18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的被告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品方)、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编剧周梅森);而原告方作家刘三田(原为中央电视台媒体从业人员,东方时空栏目组前工作人员)、代理律师是陈有西(全国最有名的维权律师之一,京衡律师事务集团董事长)。此案当事双方都是阵容强大,背景深厚,将会成为几十年来影响最大、牵涉级别最高的版权纠纷。我们预计后续案情会有进一步的发酵。请随时留意我们的跟踪报道。

(背景介绍: 《人民的名义》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等单位出品,由著名导演李路执导、周梅森编剧的检察反腐电视剧,该剧以检察官侯亮平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人民的名义》一剧,单集最高收视7.3%,单日最高收视6.7%,平均收视超过3.66%,刷新了省台卫视历史上所有收视记录,以及近六年来电视剧总收视记录,成为毫无悬念的年度剧王,引发全民大讨论和追剧狂潮。)

此片编剧周梅森,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江苏作协副主席,曾在市一级政府担任副秘书长,还从事过房地产开发、实业经营、证券投资。在《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的小说《暗箱》事件爆发后,周梅森公开表示:“这部作品纯属我个人创作,我阅读的范围、时间和精力都非常有限,我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所谓抄袭的说法不值一驳,我保留反诉的权利。”

周梅森先生还表示:“我向社会宣布,我的作品均出于原创。欢迎全社会对我的作品进行举报。我的一切作品,只要是抄袭的,查实一部,我个人奖励十万元。”

不过原告方认为《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的理由之一,是其与《暗箱》的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原告作品《暗箱》围绕老国防厂‘一石厂’的改制、收购展开。一石厂氯气罐爆炸事件,暴露出工人、企业、政府的三方矛盾,一石厂并购及江东半岛开发过程中暗箱操作的内幕一步步被揭开,真正的幕后黑手—--崔市长、南岭省长、老首长等层级递增官商勾结关系网,逐渐浮出水面。

被告剧本、小说和电视剧作品《人民的名义》,使用了原告作品中核心的、独创性戏剧性功能的表达,围绕老国营企业‘大风厂’的改制、收购、破产、重建,以黑社会暴力强拆工人护厂引发的火灾事件,作为矛盾制高点,暴露出幕后的——丁义珍副市长、祁同伟省公安厅局长、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副国级赵立春等层级递增至副国级高级官员,官商勾结贪腐事件内幕。”

原告认为,除了从原告作品与被告作品情节整体比对看,将引导故事主线的记者调查、省长回忆、省长家人介绍等,改编时替换成检察官侦查破案外,其他情节版块“国企改制、收购”、“政府内部反腐”、“腐败集团反击”等情节,则高度近似抄袭,实质主线完全雷同。

此外,原告还认为两书多处故事桥段相似,人物关系设计相似,人名相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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