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健康以案说险:投保如实告知,方能顺利理赔

和谐健康以案说险:投保如实告知,方能顺利理赔
2022年09月24日 10:21 和谐健康保险公司

案例简介

客户白先生于2020年6月份为3岁儿子购买重疾险及医疗险,2021年3月白先生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称儿子因心脏疾病住院治疗,并在4月份出院后提出理赔申请。经保险公司核实发现,白先生的儿子在投保前的出生记录中已确诊室间隔缺损疾病,并有相关门诊就诊记录。因白先生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其儿子心脏疾病、隐瞒既往病史,严重影响公司承保结论,最终公司作出拒赔保险金并解除保险合同的结论。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況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末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白先生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了儿子出生时就确诊心脏病史,未履行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该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保险公司对保单的承保,因此本次是拒赔的结果,同时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条件有权解除合同。

风险提示

1、投保时健康告知是指保险公司在接受客户提出投保申请前,需要要求客户如实填写或确认的相关健康事项,投保人进行健康情况的真实告知,体现了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

2、保险公司保障的是未知的风险,是被保人买了保险之后生病,如果被保人在投保之前就患有保障内容中包含的疾病,或者是被保人投保之前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或增大了投保之后可能患病的风险,保险公司是可以拒保的。

3、为保证保险客户、同时也是保证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并就投保单所列明的告知事项及询问事项进行书面告知,以免影响保单的正常承保或发生保险理赔时因不如实告知而导致保险合同按条款约定被解除和拒付的结果。(福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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