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防范不法机构假借个人养老金名义违规营销

风险提示:防范不法机构假借个人养老金名义违规营销
2023年03月24日 09:17 和谐健康保险公司

2022年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目前该业务尚处于试行阶段,为防范不法机构假借个人养老金名义,向消费者营销其所谓的“养老理财”,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记以下五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退休人员无法参加

凡是声称可帮助退休老人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都是诈骗,不可相信。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

二、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专款专用

不可将个人养老金账户视同普通银行账户使用。

个人养老金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参加人在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特殊情况时可以领取,资金用途养老属性较强。

三、合理理解税收优惠政策

不是往个人养老金账户缴存的全部金额均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不能简单理解为免税。

目前个人养老金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所以超出缴费上限的资金不可享受税前扣除优惠。同时,目前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缴费阶段,缴费金额享受税前扣除;在领取阶段,按照3%税率征收个税

四、谨记选择正规渠道办理

不轻易扫描不明二维码及点击不明链接;不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不轻易向他人账户转账汇款。

参与个人养老金应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通过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后,缴费及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均只能通过该账户进行。

五、任何宣传高收益、高回报都不可信

警惕宣称通过特殊渠道购买“高收益、高回报”个人养老金理财项目的虚假宣传,保护个人财产安全。

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只有经银保监会或证监会批准、并在人社部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公布的产品才可以纳入投资范围。参加人可以将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投资于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自主决定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品种和金额。应警惕所谓“保本高息”的广告噱头,切莫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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