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3年1月,蔡先生在保险公司为本人投保了一份万能型护理保险,投保时健康告知均为无异常。2023年6月12日,蔡先生突发心梗不幸身故,其家属收集资料于7月20日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但经过保险公司理赔部调查核实,发现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就有多次住院治疗史,病因有窦性心动过缓、主动脉及冠状动脉钙化等。保险公司审核了投保资料及理赔资料后,最终做出拒付、解约、退还客户保单保费的理赔决定。
案件分析
本案中,蔡先生为自己投保时未按照健康告知义务讲明自己既往病史,所以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后做出拒绝赔付的决定。如果没有健康告知,就等于几乎没有了投保门槛,所以当投保时,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应当如实告知。配置保险其实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客户选择了保险公司来承保,保险公司也要选择合适的被保险人进行保障。如果说违背了健康告知的最大诚信原则,就会影响每一份保险合同的成立。
风险提示
投保时应如实就保险公司提出的相关情况询问进行如实告知,包括身份信息、家庭情况、财务状况,工作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不能进行隐瞒,否则会对后期发生理赔造成严重影响。(襄阳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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